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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存在不足与整改措施与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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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6-01 11:26:38 发布时间: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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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存在不足与整改措施与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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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上旬至8月上旬,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土地储备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察,2024年9月28日,反馈了巡察问题,我局党组针对反馈的问题,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和整改措施,逐项分解任务清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土储局党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党组成员及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察等工作。2024年9月份以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组会议5次、局务会议8次、干部职工会议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局领导多次主动向市委巡察办、巡察组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完善,形成了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方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以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土地收储利用、资金资产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六个方面为主要整改内容;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采取周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领导班子、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归纳为13类102项,共制定整改措施185条,针对52个问题向巡察组提供了情况说明。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101项,共退付违规发放资金143383元(其中局机关127171元,原下属公司16212元),制定、修订完善相关制度54项(其中修订完善48项,新制定6项),问责追责9人。其中未整改到位的“因收未收安置房差价款,导致安置房长期空置”的问题因涉法涉诉,剩余2户法院已进入执行程序,正在整改推进中,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市委巡察办公室关于巡察反馈整改情况的要求,两次组织班子成员学习讨论巡察反馈的意见,认真认领问题并对照检查,进一步提高对巡察整改及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意见和落实整改上来,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开展了谈心交心,交换意见,达成共识;利用国庆假期,党组书记亲自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亲自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程序要求,与会人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问题,直面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做到讲党性不讲私情,讲原则不讲关系;针对民主生活会中查摆出的问题,在认真分析、找准原因的基础上,会议对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逐项逐条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时间、明确责任、明确整改要求和目标,不折不扣的抓好整改落实,使此次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修订完善《党组会议制度》,明确党组议事规则,对党组会议的原则、研究内容、会议组织和会议成果的落实作了进一步规定,将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向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请示、报告、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会、群团组织和妇女工作等内容列入党组会议内容,明确党组领导全局各项工作的政治原则,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解决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够,民主氛围不浓,整体合力不够、大局意识不强,存在本位思想的问题,不断提高局党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三是对涉及重点项目、重要人事、重大资金方面的问题,注重听取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充分调动发挥干部的整体合力。召开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5次,专题研究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安排部署、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督促整改工作进度、年度法律顾问费用、安置房屋调整及2024年选调工作人员有关工作;召开局务会6次,研究年度创新工作申报、2024年重点工作谋划、银西高铁项目建设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建元房地产公司遗留问题等。四是修订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明确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完善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时间。要求班子成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准确把握加强党的建设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要认真学习研究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有关土地储备改革决策的政策规定,解决业务工作部署不够到位,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要根据工作分工,加强对分管工作的研究,积极向科室负责人和其他干部学习,特别是加强新形势下土地房屋征收、土地储备等理论和政策的学习运用,强化能力提升,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坚持“向群众拜师、向先进求教、向基层问计”。探索在储备土地、房屋管理工作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制定储备土地、房屋临时租赁招投标管理办法,切实解决资源利用优势不够的问题。
2、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三重一大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将审定土地收储备房屋征收补偿及大额资金使用,审定土地储备、房屋征收与补偿等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重要任务安排,局科级以下干部(含科级)任免、奖惩、调整、退休和其他人事管理工作事项,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的有关重要问题和局党总支、工会、群团组织和妇女工作等重点收储项目、干部任免、重大征收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全部纳入党组集体议事决策范围,对各类事项酝酿、决策、执行阶段提出具体原则和要求。二是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的整体优势。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民主制度,注重发挥班子整体优势。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做到会前有方案,主要领导落实“末位表态制”,会议有记录,会后有专题会议纪要。三是加强账务管理,修订完善《财务管理规定》,严格预算管理,规范我局经费支出行为;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局财务管理规定的支出范围和审批权限执行,大额经费支出等重大财经事项须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行政办公经费的支出严格审批手续;细化经费支出的决策、审批、公开等流程,按照财务有关要求,及时公开公示财务信息。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织建设层层弱化,虚化现象明显”的整改情况。一是把党的建设工作列入局党组会议重要议事内容,局党组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党建工作。结合市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研究局党组(中心组)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指导审核局党总支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的制定,年终召开党建工作述职汇报会,对党建工作进行考核总结。二是主要领导要强化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每季度参加一个支部召开的支部会议,听取支部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局机关党建工作实际,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突出党建活动载体的创新。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七项工作,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等制度。三是各班子成员要加强党建各项理论的学习,完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对分管科室党建工作的研究,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加强对分管科室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每季度听取科室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在业务工作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典型做法,解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四是认真落实支部书记抓党建职责。建立健全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建列入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年底前听取一次各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各支部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任务,通过网络、书籍、报刊等途径,支部委员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加强党建业务和理论学习,提升业务素质的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按要求召开党支部会议、组织生活会等党支部活动,指导支部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任务,形成全体党员参与支部党建工作的氛围。
2、关于“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关于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中进一步规范七项工作的通知》要求,把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夯实责任、创新形式、健全机制、明确和熟悉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支部书记的基本工作职责,要求各党支部要按照“三会一课”建立台账,坚持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到位”。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阶段专题研讨,规范会议记录,如实对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进行写实登记,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做表率,带头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以积极主动、严肃认真的态度,带动和提升所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高质量推行,维护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二是进一步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把“支部主题党日”作为深化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促进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载体。结合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实施方案,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作为基本内容,局班子成员要自觉遵守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杜绝“灯下黑”现象。三是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时间、参会人员、基本内容、遵循的原则和基本程序。注重做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后的整改工作,党总支、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承担整改落实的直接责任,切实落实查摆问题的后期整改。对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和巡察反馈的问题一起整改,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听取问题整改情况汇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按照“守纪律敢担当有作为”活动自查自纠围绕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刻自查,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与巡察反馈的问题一起整改,建章立制,确保活动效果。四是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和党建基础台账资料。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层层传导压力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局党组抓党风廉政的主责意识,修改完善《银川市土地储备局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和《银川市土地储备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组议事内容,每年定期研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承担起党组的主体责任职责,明确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责任。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党组书记必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党组书记和联合纪检组长要积极带头,当好廉洁从政表率。认真总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谋划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进行责任分解、考核和追究。二是梳理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责任,年底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会,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在处级干部半年和年终考核中,对照全面从严治党和班子成员“两个责任”清单,对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测评考核。明确党组书记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一把手“四个亲自”。班子成员是分管责任人,年度内至少听取2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分析情况,解决问题。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各自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内控制度。明确界定岗位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符合业务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内控管理和监督办法,确保内控制度真正有效运转。加强对土地征储、安置补偿、临时经营洽谈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招标管理模式,对土地征收要严格执行《银川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条例》、储备土地管理经营等推行阳光招标招租,搭建公开公平公正的运作平台。督执纪全程融入业务工作,对土地收储、临时经营及招投标、征地拆迁补偿等重点工作领域实行全程监管,截至11月底,监察室已参加拆迁项目招投标会议2次,储备土地、房屋临时租赁经营招标会议5次。四是严格执行市委关于领导干部接访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处理市信联办转办的信访件。严格落实信访督办制度,认真受理信访平台、12345一号通、政民互动等平台群众来电、来信及来访,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畅通群众诉求通道,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对信访遗留问题进行梳理,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对接相关部门,加大解决遗留问题的力度。
2、关于“纪检监察“三转”不到位,聚焦主责主业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建设,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做到绝对忠诚、严于律己、坚持原则。深化“三转”,针对纪检监察“三转”不到位问题,2024年8月底,已将监察室兼任的组织人事工作调整至办公室负责。承担的党建工作已调整。二是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除履行监督责任外,一律不负责其他业务工作,突出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强化作风建设、案件查办、预防腐败工作重点,实现“厘清职责”。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加大正风肃纪督查力度。把作风效能督查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来抓,对干部上下班纪律、“八项规定”等执行情况开展每周不少于1次督查,并针对巡察中反映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四)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方面
1、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市委组织部印发的《银川市市直机关、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任免工作程序暂行规定》,使领导干部及组织人事负责人熟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确保干部任用符合程序。二是对2024年4月新提拔5名科级非领导干部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表》进行了完善,在选调工作人员的过程中也进行了全程纪实。在今后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三是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考察,将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考察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全过程,给予纪检监察充分的时间反馈所掌握的考察对象党风廉政情况。
2、关于“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干部考勤、工作、参加会议等的管理,每周对干部考勤、作风进行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对屡次违反纪律的进行严肃处理。将日常监督管理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按规定进行参公人员的半年和年终绩效考核工作,制定了本局科级以下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考核。二是在巡察工作的同时,按照巡察组要求,对新提拔任用的干部要求填写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今后每年年初将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主要领导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表填写规范性进行审核,报告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市委组织部、一份留档。三是加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培训学习,明确办公室负责局组织人事工作,监察室不再代管。结合我局人事岗位缺编及公开选调工作,安排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人事岗位工作,确保干部人事工作和干部档案的规范管理。按照干部档案专审工作的要求,已经完成了复审复核工作。
(五)土地收储利用、资金资产管理方面
1、关于“土地征储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在巡察期内对新征收项目已开始整改,规范所有须整改的征收程序、实地调查资料、业务档案等。二是制定了《土地收储工作实施流程》及《储备土地档案管理办法》,局党组会研究后,按程序实施。
2、关于“征收拆迁面积与入库储备地面积不符,征地拆迁面积大于实际储备面积”的整改情况。已与宁夏阅海集团签订《土地移交协议》,收回除胡福秀、雷志科两户职工以外土地,土地面积符合政府支付补偿款收购面积,并与市财政局共同办理阅海集团土地补偿款
3、关于“储备土地日常监管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库存储备土地进行全面检查,对影响美观与扬尘现象的储备土地进行围栏和滤网覆盖。二是针对兴庆区疑似永久性建筑以函询市规划局,经专业人员确定为临时建筑;我局进一步协调兴庆区相关部门,兴庆区政府已申请市国土资源局摘牌取得该宗租赁土地。三是组织委托管护企业钉桩设界。四是增加巡察力量,加密巡察次数。
4、关于“监管不力导致“二次补偿”等不必要的损失”的整改情况。一是审核清理渣土账目,统计费用;二是经核查用于整治金凤区宁安文化园的工程非我局库存储备土地事项由市政府专题会决定的资金实施;三是剩余900余万元整治储备土地投入均为我局将储备土地租赁后,督促租赁单位与个人的投入合计。没有利用政府资金。
5、关于“储备土地、房屋租赁信息不公开,过程不透明,暗箱操作、低价出租现象突出,形成了围绕储备土地获取利益的圈子,由此导致租赁租金没有标准,随意性较大,同一相邻地块租金不同,存在利益输送嫌疑”的整改情况。我局将储备土地及房产资源的临时租赁经营全部委托第三方招标公司代理招租,我们通过先建立符合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资源库,入库第三方招标代理公司68家,并以现场摇号的方式抽签排序,根据租赁项目的需求依次承担储备土地及房产的代理招租业务,全程阳光操作,杜绝了暗箱操作的因素。
6、关于“土地经营招投标违规操作,部分土地租赁协议签订时间早于招标时间,土地租赁时间早于协议签订时间,存在先租赁后走协议程序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由于收储土地缺乏供排水系统、纯农业用地国家免租并不住种子化肥、当地失地农民承租及储备地收回的时间不同等因素,存在土地租赁时间早于协议签订时间的情况。二是通过先建立符合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资源库,入库第三方招标代理公司68家,并以现场摇号的方式抽签排序,根据租赁项目的需求依次承担储备土地及房产的代理招租业务,全程阳光操作;三是对兴庆区北部数宗储备土地租赁情况进行审核,发现在租赁时考虑到解决拆迁金凤区火车站时的遗留问题现象。要求今后以“收支两条线”方法处理问题,不再使用抵顶补偿方式。
7、关于“资金未发挥使用效益,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将国开行贷款资金全部上缴市财政,由市财政调整使用;二是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各地不得再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我局已不再从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今后,我局将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科学、详细的论证,确保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及时、准确;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资金管理制度,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已将农发行2个账户、宁夏银行2个账户做销户处理,现根据工作需要保留7个账户。
8、关于“因收未收安置房差价款,导致安置房长期空置”的整改情况。针对“因收未收安置房差价款,导致安置房长期空置”问题,原应追缴12户,已通过诉讼程序10户已结清,剩余2户进入法院执行程序。
9、关于“经营性收益使用方面,由于有收益上交财政全额返还的政策,导致土地管护及临时经营缺乏竞争力和积极性,容易产生免费托管、租小免大、吃拿卡要、权力寻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委托管护储备土地监督管理办法》,从选择委托管护公司开始引入竞争机制,由多家公司进行竞争入选;二是市土地储备局对委托管护公司租赁业务收回,由业务科室实施租赁,加强委托管护公司管护业务的监督检查。
通过全面整改,市土储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市委专项巡察工作极大地触动了思想,强化了“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市“两个率先”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证。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领事业发展的能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引领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区、市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看齐。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下大力气推动解决储备土地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实现干部清正、职工清廉、政治清明。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运用好市委专项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两个《准则》、四个《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四风”反弹。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修订完善《市土储局内控制度》,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
(四)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牢记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着力围绕服务群众推动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进各项快速健康发展。
根据市委安排部署,2024年8月24日-11月20日,十三届市委第五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人大机关党组织进行了专项巡察。12月21日,巡察组正式向人大机关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共指出人大机关党组织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五大项12个方面的问题。巡察组意见反馈后,市人大机关党组织高度重视,向常委会党组做了专题汇报,并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进行认真整改,并于2月15日召开了以巡察整改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向全体党员通报了有关情况。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通过“邹平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向社会公开。
1.关于“围绕常委会依法履职的服务保障工作不到位,参谋助手职能比较薄弱”问题。
一是切实落实常委会各委室服务“三会”职能,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作用,落实“一线工作法”,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人大常委会重点工作,科学筛选确定调研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高水平的对策建议,为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该项措施在2024年的“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工作中已取得积极成效,人大系统通过广泛发动各级人大代表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热点民生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共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30余篇,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100余条。二是对人大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坚持超前考虑、及早谋划、提前协调,抓好组织落实,充分发挥机关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优质高效地做好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以及人大视察、执法检查等重要活动的组织服务,做到规范有序、细致周到。全年高质量组织召开主任会议15次、常委会会议14次,组织开展视察、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13次。三是在法规政策框架内,积极探索新时代加强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深入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在赴江浙等地考察学习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推行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的意见》并以市委文件印发,在全市5个街道全面建立起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有效拓展了街道人大监督渠道,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搭建起街道群众参政议政的新平台。目前5个街道320名选民代表已全部选举产生,并相继召开了第一届街道选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2.关于“对监督工作深入思考不够,工作时效性不足”“敢于担当的锐气不足”的问题。
一是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对法定监督事项、市委市政府确定实施的重点工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代表建议意见集中的事项,盯住不放,开展经常性监督,切实做到一督到底、持续跟踪问效。改进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方式,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办理实效。目前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收到的61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办结,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8%。二是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摒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老好人”思想,围绕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金融风险防范、民生保障、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持续加大监督力度,综合运用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手段,确保问题真正解决。特别是,针对近几年日益凸显的城区幼儿入园难入园贵、普惠性幼儿园数量不足、师资力量短缺、城乡发展不均衡等问题,已连续两年组成调研组进行专题调研,督促市政府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尽快推动问题解决。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行动,黄山实验幼儿园新园于去年年底顺利开园,新增学位1500个,极大缓解了城区幼儿“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为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开展,计划2024年围绕重点监督事项首次开展专题询问工作。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建立常态化学习制度,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理论中心组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做到“两个维护”。组织举办了全市人大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五位一体”专题培训班,赴胶东党性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集中交流学习体会,进一步增强了学习实效。二是健全完善机关学习制度,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创新和丰富学习形式,精心组织和安排学习内容,经常性开展理论研讨交流活动,扎实推进机关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新制定了《办公室党支部学习制度》,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机关学习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对学习笔记存在问题的同志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要求其立即做好整改工作,要求全体党员一年撰写不少于10000字的学习笔记。建立和完善党员干部学习考核督促机制,落实学习考勤制度,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学习笔记检查评比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目前,已组织开展学习笔记检查2次,党员干部的学习笔记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规定,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党支部书记、各支部成员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对各委室的考核,列为党员干部述学述职述廉重要内容。人大常委会党组每季度组织一次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分析研判,办公室党支部每半年向人大常委会党组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两次。严格规范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二是牢牢把握人大新闻舆论工作的主动权、话语权,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巩固和完善传统宣传阵地、用足用好新媒体,全面讲好人大故事邹平篇,2024年在《山东人大工作》《人民权利报》《滨州人大》《邹平信息》等省市级媒体和刊物发表宣传稿件40余篇,被省人大机关表彰为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修订完善了《党员组织生活监督管理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推进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制度要求,严格规范开展各项组织生活。目前,办公室支部及老干支部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均严格按照要求正常开展;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织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均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办公室党支部和老干党支部均创建为五星标准化党支部。二是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高支部委员会议事质量,严格规范组织好党小组活动,安排专人负责及时、规范、全面做好“三会一课”记录和档案资料整理工作。特别是针对党小组活动记录不规范的问题,对办公室支部党小组进行了优化调整,并将每月的主题党日确定为党小组活动日,要求各党小组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结束后,结合党日活动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党小组活动,配备专门党小组活动记录本,要求党小组组长认真做好活动记录。
1.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联系代表群众不够密切”的问题。
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努力建设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一是创新活动载体,激发代表活力。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重点,不断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采取集中培训、学习考察、集中视察、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强化代表履职培训,提高代表能力素质。坚持向各级代表寄送“一报一刊”等学习材料,为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创造条件。2024年底,在邹平电视台开辟专栏,深入开展“履行代表职责,展现时代风采”宣传活动,展示优秀代表风采,激发代表履职热情,营造了尊重代表、支持代表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优化服务保障,拓宽履职渠道。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有序参与,全年邀请代表200余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活动。组织开展“为人民履职,做合格代表”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双联”活动,进一步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联系,“双联”活动中共收集整理代表建议意见42件,全部及时交办和转办,孙镇利民河桥闸维修等一批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充分发挥镇(街)人大代表接待站作用,定期组织开展“代表接访日”活动,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累计接待选民110人次,收集意见建议80余件,大部分得到解决或现场答复。依法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积极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30余件次,全部及时依法交办、转办和督办。
2.关于“机关创新活力不足”的问题。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研究法律法规政策,深入开展对标学习活动,坚持在继承中规范、在规范中创新,在法定框架内加大改革力度,积极探索新时代加强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市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一是积极稳妥推进人大领域各项改革。将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作为年度重点改革任务,结合邹平实际起草形成了《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文件也已形成初稿。加快推进基层民主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开展重要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变“为民做主”为“由民做主”,“将百姓的事情办到百姓的心坎上”,目前该项工作已在魏桥镇进行试点。二是首次开展常委会任命干部述职评议。研究制定了《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评议工作暂行办法》《法官检察官述职评议工作暂行办法》,并首批次对8名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4名员额法官进行了述职评议,实现了人事任免与任后监督、工作监督、法律监督的有机结合,解决了“一任了之”的现象。三是首次施行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在组织赴江浙等地考察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推行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的意见》并以市委文件印发,在全市五个街道全面建立起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有效拓展了街道人大监督渠道,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搭建起街道群众参政议政的新平台。四是在代表培训方面,组织部分驻邹滨州市人大代表和邹平市人大代表,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赴惠民、青州、寿光等地开展了代表小组活动,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了年末专题调研,为代表提出高质量的建议意见搞好了服务。
党的纪律建设方面关于“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到位”“廉政教育形式单一,廉政风险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落实机关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严的标准、实的举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转变作风,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充分利用主题党日和机关学习,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廉政建设要求和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威海党性教育基地进行了参观学习,进一步强化了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始终保持警钟长鸣;层层组织开展了廉政和纪律建设谈话,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抓早抓小,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及时阻断从前一种“形态”向后一种“形态”发展的路径,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2.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2024年、2024年购买部分办公用品无明细”的问题。
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今后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坚决拒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以上是市人大机关党组织对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下一步,市人大机关党组织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问题的重复发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根据《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房管局巡察情况的反馈报告》相关内容,市房管局党组坚持把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与“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8大类21个具体问题,20个已整改完毕,1个正积极推进。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和班子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五指山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股室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存在的3方面8大类21个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责任股室或个人,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问题一:“四个意识”树的还不够牢。
主要表现:一是市房管局党组政治意识不强,未能充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干部职工全面系统、反复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学习次数少,学习方式单一,学习笔记仅记录学习内容,没有反映出参会人员围绕学习内容开展交流讨论情况,没有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二是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领导对房地产行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相关文件较少,贯彻落实不够全面彻底。如学习《五指山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办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书中的“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通知》分别是1次,学得不够深入。在落实上,物业管理方面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多,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进度缓慢,没有在市委市政府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方面没有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增强党组政治意识,2024年,充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要求领导干部职工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做到明确学习要求、落实学习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全面系统、反复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2024年集中学习十九大精神3次,“4.13”讲话精神5次,中央12号文件2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次。截止2024年1月年对十九大精神、“4.13”讲话精神、中央12号文件等分别学习了1次。同时创新学习方式,在开展集中学习之前,明确通知参会人员相关的学习内容,要求参会人员围绕学习内容提前思考和准备讨论发言内容,在会上班子成员带头讨论,转变不积极讨论的观念。二是加强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领导对房地产行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相关文件,要求干部职工深入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全面贯彻落实。2024年采取每季度至少1次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的方式进行,如1月集中学习了《五指山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办法》、《关于做好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分别1次。在落实上,物业管理方面要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协同物业管理协会加强规范管理,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多的小区及时督促物业企业进行整改,同时协会还成立了专家组,2024年积极配合解决物业纠纷3起,解决电话投诉2起,发挥着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
问题二: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制度执行不到位。
主要表现:一是“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2024年已进行整改,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记录,均反映集体讨论过程和参会人员表态发言,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所有事项进行集体讨论。2024年继续长期坚持。二是局党组切实提高了对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新情况新问题认识,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2024年2月25日召开班子会议组织开展了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会议,组织1次集中学习。主要是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问题三: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
主要表现:一是履行职责不到位。2024年,国家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任务150户,实际完成62户,完成率41.33%,未完成任务。二是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五指山市保障性住房居住小区二期工程、教师村公共租赁住房工程,两个项目开工日期均为2024年,工期一年,实际竣工时间为2024年,严重超期。三是房管局开展“三项”清理工作不到位。四是扶贫帮扶针对性不强,帮扶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未完成任务国家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任务的原因为当时根据《五指山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我市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分为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两种,申请家庭可以选择其中一种保障方式进行申请。当年共有264户家庭申请,其中申请实物配租有202户,货币补贴有62户,因大多数家庭选择实物配租,导致实际完成的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没有达到任务数。二是针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问题,由于2024年工程设计及工程开工建设用地规划等前期准备工作用时较长,致使整个工程的进度缓慢,直到2024年才完全竣工。今后若有建设保障性住房计划,将吸取工作经验,充分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三是针对房管局开展“三项”清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已于2024年11月9日将2024年违规发放领导班子成员值班补助,共计2700元整,退回局账户中;2024年以来6名干部职工私车用单位油卡加油共计20183.97元,已于2024年10月25日全部退回存到局账户中。进一步完善了公车管理和使用制度,杜绝出现干部职工私车用单位油卡加油现象。四是针对扶贫帮扶针对性不强,帮扶成效不明显问题。2024年以来,我局转变帮扶模式,由帮扶种苗转为帮扶基础设施,由农户自己购买种苗,局帮扶解决养殖基地建设设施用水泥。2024年经局帮扶建设基础设施共有9户,产业纯收入年达4000元的有12户。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问题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主要表现:一是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二是民主生活会开展的质量不高。三是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2024年以来已做进一步的完善和整改,2024年党支部组织委员已认真做好组织生活会的全过程记录和参会人员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记录。2024年继续长期坚持。二是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对即将召开的2024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求班子成员在对照检查材料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加大自我问题的剖析力度,追求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对于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党组要严格要求在当年的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上作深刻检讨,并能够在相互批评中指出要求高度重视吸取相关经验。2024年度无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三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2024年以来已加强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负责人之间,股室负责人与各自股室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层层压实责任,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杜绝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切实把握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的实践要求。2024年全年进行谈话提醒共计14次。目前,我局做到谈话提醒每月至少1次,每季度至少3次。2024年继续长期坚持。
问题五:党建工作力度不够,开展学习教育不扎实。
主要表现:一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勇当先锋 做好表率”专题活动开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以来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要求党支部组织委员高度重视,对支委会、党课、党员大会等认真做好笔记记录。二是“勇当先锋 做好表率”专题活动开展不到位问题已经整改完毕,根据活动方案,已向市直机关工委提交8月至12月的心得体会,共计5篇。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主要体现为在扶贫工作中主动作为,经研究同意为局帮扶贫困户购买瓷砖及联系公司给予安装楼梯扶手,及时完成了五个直观任务;在解决网签备案历史遗留问题时,及时召开两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切实站在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上主动作为。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问题六: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主要表现:一是研究布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扎实。二是考勤制度不够严格。三是物业管理工作监管不力。四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职责,切实突出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部署会议主题。2024年已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任务进行了分解并设立台账。2024年继续长期坚持。二是已要求办公室严格执行落实考勤制度,完善外出下村登记记录,并长期坚持,同时从班子成员抓起,带头做好打卡工作,对出现迟到早退较严重的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已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职工会议进行强调,加强纪律管理,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负责人之间,各股室负责人于股室内工作人员之间要加强监督。严格落实考勤与绩效挂钩。三是加强物业监管,创新监管工作方式方法,积极督促未进行备案的物业企业进行备案。针对物业相关投诉件多的问题,积极组织对全市物业管理服务行业进行专题调研,协调多部门处理物业管理纠纷,围绕重点问题展开研究,分析解决的办法,同时组织物业管理行业进行培训,从人员思想意识、业务能力、政策法规方面入手,不断夯实物业服务基础,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四是针对审计整改工作不力,海南省审计厅关于五指山市202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建商业设施部分拍卖款511.39万元未收到”的问题,我局已在2024年5月上诉法院,法院在2024年5月29日受理(法院案号:2024琼9001民初386号),被告文易平对管辖权提出异议,五指山市法院驳回被告的异议,被告对市法院驳回不服,上诉至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25日收到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2024)琼96民辖终45号),驳回被告异议申请。目前该案件已审理终结。但于2024年12月10日文易平作为上诉人,上诉请求依法撤销原判决及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市房管局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已于2024年1月28日开庭审理。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二审判决。
问题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四风”问题屡禁不止。
主要表现:一是公务接待不规范,报销手续不齐全。二是充值油卡又夹带报销油票情况。三是违规购买土特产。
整改情况:一是因当时财务报账执行没那么严格规范,且为了房产去库存促销,常接待一些外地有销售影响力的客人及对我市房地产展销有所贡献的人员。将完善公务接待及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要求财务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海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账管理办法(试行)》来规范报账报销行为。二是因2024年经济房、公租房建设多,任务重,各分管责任人及工作人员下工地勘察次数多,油卡不能满足用油需求,因此经局班子讨论同意当时下工地人员在不使用油卡的情况下可以报销油票,以及下企业调查和物业管理等工作,可每季度用油各报销2024元。对于解释不清的情况已要求相关人员进行退款。三是针对2024年7月、8月违规购买茶叶、灵芝茶、蜂蜜的问题,因2024年7月25日—8月3日在石家庄、郑州等地区,开展“2024海南五指山城市形象推介会暨旅游养生地产展示会”活动,为了更好地推介五指山城市形象,宣传五指山旅游养生地产项目,达到预期的成果,购买了茶叶、灵芝茶、蜂蜜进行展销。针对2024年1月,购买节日慰问品野山鸡蛋12500元,无清单和领用人的问题,因当时临近春节,经局务会讨论决定,共购买125箱山鸡蛋,发放给自筹及聘用保障房调查工作人员43人,每人发2箱计86箱作为年终福利,其余39箱先后用于慰问困难群众、退休职工等,故未列明发放清单。
问题八:资金监管不够到位,财务制度执行不力。
主要表现:2024年全市经济适用房购房款余额48991753.61元未及时上缴;2024年7月,存在参加城市推介活动借用现金10万元用于食宿费用,而非使用公务卡;2024年违规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50.34万元挪作他用:其中误餐费支出4.35万元,扶贫支出11.7万元,办公用品支出34.29万元。2024年11月,发放廉租房租金补贴1278户,发放人数3619人,发放金额37.64万元。其中,违规发放245户,703人,违规发放金额7.31万元。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经济适用房购房款。经济适用房二期建设借用一期工程款187.07万元,即所收经济适用房一期购房款直接用于支付二期经济房勘察费、监理招标公证费、项目前期咨询服务费、设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未能执行收支两条线。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24年全市经济适用房购房款余额48991753.61元未及时上缴的问题,经核查,经济适用房购房款是签订合同后收取30%的首付款,是每天向购房者催收累计的资金,是一个动态数据,48991753.61元并非一开始就在账上,不存在长期占用大额资金不上缴的情况,已于2024年12月6日已全部上缴;二是针对2024年7月,存在参加城市推介活动借用现金10万元用于食宿费用,而非使用公务卡的问题,经核查,因当时去西北(乌鲁木齐、兰州)开展房地产推介活动,布置展馆等需紧急用款,时值周末,为确保展销活动顺利完成,经局务会讨论决定将10万元紧急付给前方工作人员,经核查,10万元全部用于公务费用,未超出活动预期经费;三是针对2024年违规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50.34万元挪作他用的问题,因财务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有错误导致,我局于2024年3月22日起草请示报市政府申请拨付“公共租赁维修管理工作经费”50.34万元,经市政府2024年4月25日专题会议(〔2024〕94号)同意,我局根据会议精神起草函件到财政局申请拨付整改资金,市财政局于2024年5月31日将资金下拨,并将整改资金返还原资金渠道;四是针对2024年11月违规发放廉租房租金补贴金额7.31万元的问题,按照省厅文件要求进行整改,已全额追回,并于2024年12月取消了五指山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人员公示名单473,今后严格执行发放廉租房补贴租金制度;五是针对经济适用房二期建设借用一期工程款187.07万元的问题,因当时经济适用房二期建设急需支付农民工工资,因此借用了一期工程款,但经济适用房二期建设资金一到位后,及时退还了进行垫付的一期工程款,并已上缴国库,今后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要求。
通过对巡察组巡察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长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局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