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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6-14 16:03:50 发布时间: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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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建督导巡查组:
针对督导巡查发现的问题,街道工委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由工委书记挂帅,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牵头,把整改事项细化到分管党政成员,落实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督导组跟踪督查,确保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按时完成了整改任务,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针对个别村干部决策不民主、不透明问题。工委、办事处责成经统中心对村四职干部进行培训,共培训160人,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重审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的通知》、《青岛市黄岛区村级民主管理责任追究办法》,使村干部进一步明确村级重大事项办理程序,杜绝了村级重大事项不按程序办理现象,使村级重大决策走上规范化。
二、关于基层组织建设方面。针对个别村活动室破危,制度不规范上墙,“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会议记录不规范,支部开展活动不正常,党员、村民参加民主管理意识淡薄问题。工委投入5万元为43个村统一制作好标准高质量党建制度匾牌一套、党旗、伟人像一套,投资50万元对破危活动室进行加固、换瓦、更换门窗、粉刷墙壁,硬化地面等,购置办公桌椅等基本办公设施,14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焕然一新,筑牢了村级党建活动阵。针对“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和支部开展活动不正常的问题,工委召开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培训会,下发了《关于从严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试行意见》,实施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积分管理办法,细化完善不合格党员处置方式和程序。工委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月检查、季通报和半年考核,将考核结果列入了农村党建年度考核。为规范会议记录,在党建工作培训会上发放了“四簿一册”记录本,对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了“四簿一册”使用方法的培训,要求各支部利用“四簿一册”建立党内组织生活记实制度,工委每个季度对“四簿一册”的记录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党员、村民参加民主管理意识淡薄的情况,工委、办事处加大党务公开力度,对所有阶段性工作和重大工作及时在党务公开栏公布,并利用办事处的官方网站进行公布。村支部对党员进行了党性觉悟、宗旨和意识教育。各支部每月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学习工委、办事处下发的文件,传达工委、办事处工作部署,使党员能够及时把握工委、办事处的重大决策,积极参与,带头执行,使群众更加了解、理解办事处的各项工作,做到积极响应,主动配合,确保了各项重大决策的顺利实施。在今年的城乡环境一体化整治中,党员义务清理垃圾,全处参加活动党员2700人次,清运垃圾900吨,发放宣传材料8000余份,发挥了党员的带头作用,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风采。
三、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方面。对于个别村出现两委班子成员闹矛盾,不团结的现象。纪工委、组织办到村了解情况,与两委干部进行谈话,提出了工作目标,改进措施,进行干事创业教育,成员之间也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互相交心,摒弃前嫌,重新团结在一起,彻底解决了个别村不和谐现象。针对部分村干部任职时间长,对自己要求松懈,不思进取,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工委、办事处责成挂管区党政成员与村干部进行谈话教育,了解了村干部的思想动态,进行了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并在全处开展了“当干部为了谁?应该给后人留下什么?”的大讨论,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信心。同时对村两委干部进行了半年民主评议,对评议不合格和群众反映慵懒、不干事的干部采取了组织诫勉谈话、停职、免职等处理。通过这一系列措施,重新树立了村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点燃了他们服务群众的热情。针对部分村干部对工委办事处的指导决议传达不到位,出现“口袋”文件和“肠梗阻”的现象。要求各支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和村民代表会,学习、宣传工委、办事处重大工作部署和决策,工委成立了由纪工委书记任组长的督导组,定期对工委布置工作进行检查,对执行传达文件不力的村进行了通报批评并扣绩效工资100元。
四、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和作风建设方面。针对部分机关干部下村少,了解村情不透,群众关心的问题找不准的情况。工委从64名机关干部中采取“自愿报名,管区挑选”双向选择的办法,选拔了43名业务能力强的机关干部,一人一村,制定了《机关干部包村考核办法》,定期下村了解村情,参加各种会议,帮助村处理“热点”、“难点”问题,对连续两次不参加村会议的包村干部撤销包村资格,扣发一个月的精神文明建设奖,取消评先树优资格。在开展的群众满意度双月提升活动中,党政领导和机关干部、村干部一起入户走访,填写《入户走访调查表》6800余份,发放《便民服务手册》7000多份,包村干部和村民一起清扫街道,拆除违章建筑,大大增加了机关干部对村情民意的了解,集中解决了一批群众诉求强烈的问题。针对个别机关干部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时间玩游戏,纪检监察室加大监察力度,工委制定下发了《机关干部管理规定》,部门、站、所工作人员《五定》考核办法,辞退一名工作期间玩游戏的违纪人员,对该站所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底评先树优资格,整顿了工作纪律,树立了良好的工作作风,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X月上旬至X月上旬,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X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察,2024年X月X日,反馈了巡察问题,我局党组针对反馈的问题,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和整改措施,逐项分解任务清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X党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党组成员及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察等工作。X年X月份以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X次,党组会议X次、局务会议X次、干部职工会议X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局领导多次主动向市委巡察办、巡察组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二)抓实责任分解。
经多次完善,形成了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方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以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土地收储利用、资金资产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六个方面为主要整改内容;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
对整改工作采取周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领导班子、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归纳为X类X项,共制定整改措施X条,针对X个问题向巡察组提供了情况说明。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X项,共退付违规发放资金X元(其中局机关X元,原下属公司X元),制定、修订完善相关制度X项(其中修订完善X项,新制定X项),问责追责X人。其中未整改到位的“因收未收安置房差价款,导致安置房长期空置”的问题因涉法涉诉,剩余X户法院已进入执行程序,正在整改推进中,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市委巡察办公室关于巡察反馈整改情况的要求,两次组织班子成员学习讨论巡察反馈的意见,认真认领问题并对照检查,进一步提高对巡察整改及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意见和落实整改上来,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开展了谈心交心,交换意见,达成共识;利用国庆假期,党组书记亲自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亲自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程序要求,与会人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问题,直面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做到讲党性不讲私情,讲原则不讲关系;针对民主生活会中查摆出的问题,在认真分析、找准原因的基础上,会议对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逐项逐条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时间、明确责任、明确整改要求和目标,不折不扣的抓好整改落实,使此次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修订完善《党组会议制度》,明确党组议事规则,对党组会议的原则、研究内容、会议组织和会议成果的落实作了进一步规定,将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向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请示、报告、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会、群团组织和妇女工作等内容列入党组会议内容,明确党组领导全局各项工作的政治原则,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解决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够,民主氛围不浓,整体合力不够、大局意识不强,存在本位思想的问题,不断提高局党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三是对涉及重点项目、重要人事、重大资金方面的问题,注重听取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充分调动发挥干部的整体合力。召开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X次,专题研究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安排部署、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督促整改工作进度、年度法律顾问费用、安置房屋调整及X年选调工作人员有关工作;召开局务会X次,研究年度创新工作申报、X年重点工作谋划、银西高铁项目建设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建元房地产公司遗留问题等。四是修订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明确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完善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时间。要求班子成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准确把握加强党的建设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要认真学习研究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有关X改革决策的政策规定,解决业务工作部署不够到位,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要根据工作分工,加强对分管工作的研究,积极向科室负责人和其他干部学习,特别是加强新形势下土地房屋征收、X等理论和政策的学习运用,强化能力提升,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坚持“向群众拜师、向先进求教、向基层问计”。探索在储备土地、房屋管理工作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制定储备土地、房屋临时租赁招投标管理办法,切实解决资源利用优势不够的问题。
2.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三重一大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将审定土地收储备房屋征收补偿及大额资金使用,审定X、房屋征收与补偿等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重要任务安排,局科级以下干部(含科级)任免、奖惩、调整、退休和其他人事管理工作事项,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的有关重要问题和局党总支、工会、群团组织和妇女工作等重点收储项目、干部任免、重大征收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全部纳入党组集体议事决策范围,对各类事项酝酿、决策、执行阶段提出具体原则和要求。二是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的整体优势。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民主制度,注重发挥班子整体优势。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做到会前有方案,主要领导落实“末位表态制”,会议有记录,会后有专题会议纪要。三是加强账务管理,修订完善《财务管理规定》,严格预算管理,规范我局经费支出行为;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局财务管理规定的支出范围和审批权限执行,大额经费支出等重大财经事项须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行政办公经费的支出严格审批手续;细化经费支出的决策、审批、公开等流程,按照财务有关要求,及时公开公示财务信息。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3.关于“党组织建设层层弱化,虚化现象明显”的整改情况。一是把党的建设工作列入局党组会议重要议事内容,局党组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党建工作。结合市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研究局党组(中心组)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指导审核局党总支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的制定,年终召开党建工作述职汇报会,对党建工作进行考核总结。二是主要领导要强化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每季度参加一个支部召开的支部会议,听取支部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局机关党建工作实际,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突出党建活动载体的创新。结合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七项工作,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等制度。三是各班子成员要加强党建各项理论的学习,完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对分管科室党建工作的研究,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加强对分管科室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每季度听取科室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在业务工作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典型做法,解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四是认真落实支部书记抓党建职责。建立健全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建列入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年底前听取一次各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各支部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任务,通过网络、书籍、报刊等途径,支部委员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加强党建业务和理论学习,提升业务素质的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按要求召开党支部会议、组织生活会等党支部活动,指导支部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任务,形成全体党员参与支部党建工作的氛围。
4.关于“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关于在推进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中进一步规范七项工作的通知》要求,把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夯实责任、创新形式、健全机制、明确和熟悉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支部书记的基本工作职责,要求各党支部要按照“三会一课”建立台账,坚持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到位”。结合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各阶段专题研讨,规范会议记录,如实对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进行写实登记,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做表率,带头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以积极主动、严肃认真的态度,带动和提升所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高质量推行,维护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二是进一步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把“支部主题党日”作为深化拓展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促进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载体。结合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实施方案,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作为基本内容,局班子成员要自觉遵守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杜绝“灯下黑”现象。三是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时间、参会人员、基本内容、遵循的原则和基本程序。注重做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后的整改工作,党总支、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承担整改落实的直接责任,切实落实查摆问题的后期整改。对X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和巡察反馈的问题一起整改,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听取问题整改情况汇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按照“守纪律敢担当有作为”活动自查自纠围绕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刻自查,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与巡察反馈的问题一起整改,建章立制,确保活动效果。四是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和党建基础台账资料。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5.关于“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层层传导压力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局党组抓党风廉政的主责意识,修改完善《市X局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和《市X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组议事内容,每年定期研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承担起党组的主体责任职责,明确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责任。党组每年至少召开X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党组书记必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党组书记和联合纪检组长要积极带头,当好廉洁从政表率。认真总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谋划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进行责任分解、考核和追究。二是梳理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责任,年底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会,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在处级干部半年和年终考核中,对照全面从严治党和班子成员“两个责任”清单,对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测评考核。明确党组书记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一把手“四个亲自”。班子成员是分管责任人,年度内至少听取X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分析情况,解决问题。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各自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内控制度。明确界定岗位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符合业务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内控管理和监督办法,确保内控制度真正有效运转。加强对土地征储、安置补偿、临时经营洽谈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招标管理模式,对土地征收要严格执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条例》、储备土地管理经营等推行阳光招标招租,搭建公开公平公正的运作平台。督执纪全程融入业务工作,对土地收储、临时经营及招投标、征地拆迁补偿等重点工作领域实行全程监管,截至X月底,监察室已参加拆迁项目招投标会议X次,储备土地、房屋临时租赁经营招标会议X次。四是严格执行市委关于领导干部接访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处理市信联办转办的信访件。严格落实信访督办制度,认真受理信访平台、X一号通、政民互动等平台群众来电、来信及来访,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畅通群众诉求通道,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对信访遗留问题进行梳理,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对接相关部门,加大解决遗留问题的力度。
6.关于“纪检监察“三转”不到位,聚焦主责主业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建设,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做到绝对忠诚、严于律己、坚持原则。深化“三转”,针对纪检监察“三转”不到位问题,X年X月底,已将监察室兼任的组织人事工作调整至办公室负责。承担的党建工作已调整。二是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除履行监督责任外,一律不负责其他业务工作,突出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强化作风建设、案件查办、预防腐败工作重点,实现“厘清职责”。深入推进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加大正风肃纪督查力度。把作风效能督查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来抓,对干部上下班纪律、“八项规定”等执行情况开展每周不少于X次督查,并针对巡察中反映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四)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方面
7.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市市直机关、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任免工作程序暂行规定》,使领导干部及组织人事负责人熟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确保干部任用符合程序。二是对X年X月新提拔X名科级非领导干部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表》进行了完善,在选调工作人员的过程中也进行了全程纪实。在今后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三是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考察,将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考察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全过程,给予纪检监察充分的时间反馈所掌握的考察对象党风廉政情况。
8.关于“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干部考勤、工作、参加会议等的管理,每周对干部考勤、作风进行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对屡次违反纪律的进行严肃处理。将日常监督管理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按规定进行参公人员的半年和年终绩效考核工作,制定了本局科级以下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考核。二是在巡察工作的同时,按照巡察组要求,对新提拔任用的干部要求填写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今后每年年初将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主要领导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表填写规范性进行审核,报告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市委组织部、一份留档。三是加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培训学习,明确办公室负责局组织人事工作,监察室不再代管。结合我局人事岗位缺编及公开选调工作,安排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人事岗位工作,确保干部人事工作和干部档案的规范管理。按照干部档案专审工作的要求,已经完成了复审复核工作。
(五)土地收储利用、资金资产管理方面
9.关于“土地征储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在巡察期内对新征收项目已开始整改,规范所有须整改的征收程序、实地调查资料、业务档案等。二是制定了《土地收储工作实施流程》及《储备土地档案管理办法》,局党组会研究后,按程序实施。
10.关于“征收拆迁面积与入库储备地面积不符,征地拆迁面积大于实际储备面积”的整改情况。已与宁夏阅海集团签订《土地移交协议》,收回除胡福秀、雷志科两户职工以外土地,土地面积符合政府支付补偿款收购面积,并与市财政局共同办理阅海集团土地补偿款
11.关于“储备土地日常监管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库存储备土地进行全面检查,对影响美观与扬尘现象的储备土地进行围栏和滤网覆盖。二是针对X区疑似永久性建筑以函询市规划局,经专业人员确定为临时建筑;我局进一步协调X区相关部门,X区政府已申请市国土资源局摘牌取得该宗租赁土地。三是组织委托管护企业钉桩设界。四是增加巡察力量,加密巡察次数。
12.关于“监管不力导致“二次补偿”等不必要的损失”的整改情况。一是审核清理渣土账目,统计费用;二是经核查用于整治金凤区宁安文化园的工程非我局库存储备土地事项由市政府专题会决定的资金实施;三是剩余X余万元整治储备土地投入均为我局将储备土地租赁后,督促租赁单位与个人的投入合计。没有利用政府资金。
13.关于“储备土地、房屋租赁信息不公开,过程不透明,暗箱操作、低价出租现象突出,形成了围绕储备土地获取利益的圈子,由此导致租赁租金没有标准,随意性较大,同一相邻地块租金不同,存在利益输送嫌疑”的整改情况。我局将储备土地及房产资源的临时租赁经营全部委托第三方招标公司代理招租,我们通过先建立符合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资源库,入库第三方招标代理公司X家,并以现场摇号的方式抽签排序,根据租赁项目的需求依次承担储备土地及房产的代理招租业务,全程阳光操作,杜绝了暗箱操作的因素。
14.关于“土地经营招投标违规操作,部分土地租赁协议签订时间早于招标时间,土地租赁时间早于协议签订时间,存在先租赁后走协议程序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由于收储土地缺乏供排水系统、纯农业用地国家免租并不住种子化肥、当地失地农民承租及储备地收回的时间不同等因素,存在土地租赁时间早于协议签订时间的情况。二是通过先建立符合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资源库,入库第三方招标代理公司X家,并以现场摇号的方式抽签排序,根据租赁项目的需求依次承担储备土地及房产的代理招租业务,全程阳光操作;三是对X区北部数宗储备土地租赁情况进行审核,发现在租赁时考虑到解决拆迁金凤区火车站时的遗留问题现象。要求今后以“收支两条线”方法处理问题,不再使用抵顶补偿方式。
15.关于“资金未发挥使用效益,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将国开行贷款资金全部上缴市财政,由市财政调整使用;二是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要求,自X年X月X日起,各地不得再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X贷款。我局已不再从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X贷款。今后,我局将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科学、详细的论证,确保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及时、准确;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资金管理制度,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已将农发行X个账户、宁夏银行X个账户做销户处理,现根据工作需要保留X个账户。
16.关于“因收未收安置房差价款,导致安置房长期空置”的整改情况。针对“因收未收安置房差价款,导致安置房长期空置”问题,原应追缴X户,已通过诉讼程序X户已结清,剩余X户进入法院执行程序。
17.关于“经营性收益使用方面,由于有收益上交财政全额返还的政策,导致土地管护及临时经营缺乏竞争力和积极性,容易产生免费托管、租小免大、吃拿卡要、权力寻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委托管护储备土地监督管理办法》,从选择委托管护公司开始引入竞争机制,由多家公司进行竞争入选;二是市X局对委托管护公司租赁业务收回,由业务科室实施租赁,加强委托管护公司管护业务的监督检查。
通过全面整改,市X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市委专项巡察工作极大地触动了思想,强化了“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市“两个率先”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证。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领事业发展的能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引领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区、市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看齐。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下大力气推动解决储备土地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实现干部清正、职工清廉、政治清明。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运用好市委专项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两个《准则》、四个《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四风”反弹。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修订完善《市X内控制度》,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四)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牢记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着力围绕服务群众推动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进各项快速健康发展。
2024年11月,省委巡视办会同省委第四巡视组对平安区开展了巡察工作专项检查。2024年2月26日,对平安区进行专项反馈,并下发了《关于专项检查平安区委巡察工作情况的报告》(青巡办〔2024〕4号),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委常委会认真学习研究,共梳理出20条问题,并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进行了全面整改,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为确保专项检查通报问题整改工作有序开展,平安区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整改责任,持续深入抓好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组建了由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为组长的2个整改督导组,明确了整改主体责任和整改监督责任。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督导检查。在区委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各常委和相关部门主动担责、传导压カ,在全区形成了区委统揽、常委牵头、逐级分解、层层担责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反馈问题整改共识。区委常委会和中心组学习会多次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制度、文件,要求各常委和巡察领导小组成员、区委巡察办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担当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并及时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凝聚了反馈问题整改共识。
(三)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动问题整改。针对反馈的问题,形成了《省委巡视办专项检查平安区委巡察工作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经领导小组、常委会会议、牵头单位负责人会议等多次进行研究、修改、完善,区委主要负责人4次赴省纪委和省委巡视办汇报、沟通,最终形成定稿。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3月12日,经二届区委第75次常委会议研究通过后,上报省委巡视办。《整改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了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时限清晰、要求到位,确保了整改落实事事有人抓、件件有回音。
(四)以身作则整改,层层传导整改压力。整改期间,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议4次、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着力推动整改工作不断落实。区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全面领导,又带头认领问题,承担起具体整改任务,区委各常委也主动按分工认领了问题并积极落实整改。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督促整改方案落实,向全区传递了狠抓整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全区紧跟区委部署,上下联动,形成了全面整改落实的工作合力。
(五)强化督导检查,注重整改取得实效。区委把督促检查作为推动整改落实的重要手段,以区纪委书记和区委组织部部长为组长的两个督导组,紧盯目标和进度、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督察督办,跟踪问效。通过督导检査工作,对整改工作任务不落实、整改不到位以及工作中推透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的单位和部门进行及时通报,有效保证了整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政治建设有差距,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发挥全面领导作用不充分。
(1)在学习贯彻巡视工作条例时,存在学而不用的问题,对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站位仍然不高,抓巡视整改的力度仍然欠缺,导致整改实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相关规章规定。不断统一区委班子成员对巡视巡察工作的思想认识,提高了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站位。4月16日在区委中心组学习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被巡视党组织配合巡视工作规定》《关于健全省委巡视机构与省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关于市州县巡察向村(社区)延伸的指导意见(试行)》。3月12日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和75次区委常委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共青海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8个被巡视党委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关于持续深入推进基层监督执纪一体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青纪办发〔2024〕7号)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并通过了《海东市平安区贯彻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共海东市平安区委巡察工作暂行办法》、《中共海东市平安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共海东市平安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平安区委2024年巡察工作计划》、《关于召开区委第六轮巡察动员会的请示》和《海东市平安区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平安区巡察工作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3月25日印发了《中共海东市平安区委巡察工作暂行办法》、《中共海东市平安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共海东市平安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平发〔2024〕10号)。4月3日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和77次区委常委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被巡视党组织配合巡视工作规定》、《关于健全省委巡视机构与省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市州县巡察向村(社区)延伸的指导意见(试行)》。4月15日区委常委会通过了《中共海东市平安区委巡察工作基本制度》和《中共海东市平安区委2024-2024年度巡察工作规划》。4月23日印发了《中共海东市平安区委2024-2024年度巡察工作规划》(平发〔2024〕13号)和《中共海东市平安区委巡察工作基本制度》(平办发〔2024〕30号)。二是督促各级党组织结合“三会一课”、“固定党日”等活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被巡视党组织配合省委巡视工作规定》等系列法规文件,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深刻把握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和规范要求,做到真学真懂真用,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组建2个专项督查组,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区委巡察办对第五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行了专项督查。并协调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指导,确保了反馈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二)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区委虽然能够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巡察工作,但对新时代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和职责使命认识不清,推进不够有力,整体工作相对滞后。
1.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不深入。
(2)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召开后,区委未结合本地区实际提出具体的贯彻措施,存在“一学了之”的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16日在区委中心组学习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及赵乐际同志在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滕佳材和王宇燕同志在市州县巡察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全国、全省“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不断提升区委常委班子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规律、党内监督规律、巡视巡察工作规律,紧密结合基层实际,突出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对巡察工作提出相关要求,推动巡察工作持续巩固提升。二是健全完善了《区委巡察工作暂行办法》、《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3月25日以区委文件印发了《中共海东市平安区委巡察工作暂行办法》、《中共海东市平安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共海东市平安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平发〔2024〕10号)。推动了全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由区委组织部对巡察组长、副组长和巡察工作人员人才库重新进行了组建,充实了巡察工作干部力量,配备了2名巡察专员、3名挂职锻炼巡察工作人员,从具有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政法、信访、财务、审计等相关工作经历或专业背景的人才中层层筛选出一批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干部纳入巡察“人才库”管理,人才库人员都是科级实职领导和各单位后备干部,切实选优配强了巡察干部队伍。
(3)结合主题教育开展巡察工作推进不力专项整治不深入。截止检查组检查时(11月26日)整治方案仍在报批中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将主题教育制度化与巡察整改工作结合起来研究制定了巡察整改方案,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及时下发进行了整改。二是结合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健全完善了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规范巡察工作公文办理程序,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了巡察办起草的各类请示、报告、方案等文稿资料规范高效。
(4)落实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部分市州和8个被巡视县区党委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的情况通报》要求不深不细不实,自查整改流于形式,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区委巡察办牵头对标省委巡视组《关于对部分市州和8个被巡视县区党委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的情况通报》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传达学习,共梳理认领了5条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责任,建立了销号台账,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二是将《关于对部分市州和8个被巡视县区党委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的情况通报》的5条问题和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中的3条问题整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一并进行了整改。三是成立了2个巡察反馈问题专项督查组,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下发了督查通报。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整改工作进度。
2.统筹谋划工作不到位。
(5)2024年,区纪委向区委上报了《关于印发〈中共海东市平安区委巡察工作暂行办法〉的请示》,但至检查组检查时区委仍未下发关于建立巡察制度方面的相关文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由区委巡察办负责对《区委巡察工作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征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意见,提交区委常委会进行审定并印发全区各单位执行。二是结合“制度建设执行年”和“抓执行、促落实”活动,由区委巡察办负责对各项巡察制度、机制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和废除,明确了各项巡察工作职责、规范了工作流程,确保了巡察工作依法依规推进。
(6)区委制定的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24—2024年),简单照抄照搬省委巡视办《2024年政治巡视监督指南》相关内容,且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规划印发后,没有按照要求及时对照修改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省委巡视办《2024—2024年政治巡视监督指南》和中央、省委巡视工作规划的要求,对区委2024—2024年巡察工作规划重新进行了修订完善,提交区委常委会进行了审定印发,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二是在编制方案、规划过程中结合实际,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查研究,细化了“三个聚焦”问题清单,不照抄照搬,避免上下一般粗,内容雷同,突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
(7)印发的《中共海东市平安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与中央和省委要求不一致,且以巡察办名义印发,极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央和省市委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重新修订完善了《中共海东市平安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并征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意见建议,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提交区委常委会进行了审定印发,同时废止了原《中共海东市平安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二是着力加强了对巡察干部的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强了巡察办文秘人员的公文写作能力培训,严把材料审核关,确保了公文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3.听取巡察情况汇报不及时不充分的问题。
(8)自2024年巡察工作启动以来,区委常委会从未听取过巡察情况汇报,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或书记专题会议代替区委常委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重新修订的《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对第五轮巡察情况综合报告和1条问题线索报告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后,及时提交区委常委会进行了审定。二是常委会听取了2024年第五轮巡察工作情况,各常委充分发表了意见,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意见,区委印发了会议纪要,常委会召开情况及时在“掌上平安”进行了通报,提升了反馈问题整改质量。
4.延伸巡察村(社区)力度不够大。
(9)多数采取巡察乡镇代村的方式,针对性不强,没有做到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群众认同度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三个聚焦”为督查重点,按类别摸清了各乡镇村(社区)底数,结合实际,统筹谋划、对全区111个村和5个社区按照“重点关注村、矛盾突出村、一般村”三个类别研究制定了《平安区委巡察向村(社区)延伸实施方案》,计划以机动巡察方式在下半年完成延伸巡察全覆盖。二是结合二届区委第六轮察工作,将小峡镇石家营村、平安镇白家村2个党支部纳入延伸巡察工作范围,强化巡察靶向思维,不断提升群众对巡察工作的认同感。三是在巡察中积极发挥乡镇监察专员助理和村委监督委员会主任的作用,强化对各行政村的日常监督,尤其加强对村两委主任的监督,进一步规范村财乡管,村务公开公示等制度,有效杜绝乡村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三)监督成效不明显。
(10)区委巡察机构对政治巡察理解和把握不精准,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不紧密,把巡察等同于一般性党务、财务等工作检查,巡察报告“套路化、同质化”现象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办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市区委相关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领会精神实质,准确理解和把握巡察工作的政治站位。二是认真做了巡察准备工作,指导督促巡察组全面了解掌握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职能、职责和班子成员的岗位特点,聚焦职能、职责开展巡察。三是提高对巡察工作政治站位的认识,把一般性党务、财务等工作同巡察工作区分开来,坚持从业务看政治,从问题看责任,从现象看本质,从政治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炼问题,整改问题。四是以二届区委第六轮巡察为契机,对中期汇报材料和巡察报告反复修改和严格把关审核,避免了巡察报告“套路化、同质化”。
(11)推进全覆盖质量不够高,目前区委已完成对28个乡镇和区直部门的巡察,但未发现一条线索,发现的问题多数为落实制度不严格、学习抓的不紧、财务管理混乱等“浅表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巡察组长和干部巡察考核机制补充到《中共海东市平安区委巡察工作暂行办法》中,压实巡察责任,努力解决巡察问题“浅表化”现象,提高巡察实效。2024年分两轮完成剩余18个党组织的常规巡察,确保实现二届区委巡察全覆盖。二是出台《平安区委巡察工作暂行办法》,将纪检、巡察专项审计、信访及各项专项检查所反馈的问题作为巡察的重点方向,提高巡察的针对性。三是聚焦问题发现线索,由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组织力量对区委前四轮巡察过的28个党组织开展了 “回头看”。四是将巡察培训纳入全区干部培训计划,7月底完成巡察干部和人才库人员专题培训。五是区财政局拨付巡察审计经费28万元,由区委巡察办通过询价方式引进第三方审计公司对第六轮巡察的13个单位财务和项目资金进行审计,利用审计途径发现问题,实现问题线索“破零”,提高巡察质量。六是第六轮巡察中共发现4条问题线索。
(12)有的巡察组和巡察干部没有把发现问题作为主要任务,缺乏担当精神,监督检查不深入、浮在表面,总结成绩多、反映问题少,面对“熟人社会”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现象比较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区委第六轮巡察中共选优配强了10名巡察组长、副组长和巡察干部,通过巡察实践,组长和巡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责任担当都比前几轮有较大幅度提高。二是优化组建了“两长一员”人才库,现有人才库中巡察组长人员21名、副组长33名、工作人员55名。四是巡察办加强了与纪委、检察院、法院等机关的沟通协作,让巡察工作在信息、人员、手段、成果运用等方面获得支持,增强有效性和权威性,着力解决监督检查不深入、浮在表面、总结成绩多、反映问题少等情况。五是教育引导巡察干部强化政治担当,坚守党性原则,敢于较真碰硬。
(四)巡察整改不扎实。
(13)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虽然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但从整体情况看,压力传导还不够到位,整改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书记主动认领反馈问题,积极履行区委负责人落实反馈问题整改个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按分管工作认领和整改了反馈问题。推动了全区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压力传导,压实了各党组织“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责任担当。二是区委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纳入了年度岗位目标考核内容,分值占比为3分。三是认真落实了巡察整改“一方案、三报告、两公示”及三个清单工作制度,对上报的材料实行巡察组长审核制度,定期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整改情况,压实巡察组长及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整改责任。三是建立了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督导机制,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纳入了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和党风室的日常监督检查内容进行跟踪问效问责,已下发督查通报3期。
(14)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巡察反馈要求有差距,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会不广泛的问题;巡察成果运用不充分,对巡察发现的一些普遍性、突出性问题没有及时向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进行通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了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部署要求,压实了各级党组织书记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二是完善了巡察问题反馈制度,在《平安区委巡察工作暂行办法》中规定:在巡察反馈时安排区委巡察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门负责同志,分管县级领导,派驻纪检组组长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三是充分运用巡察成果。将在区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时对巡察发现的一些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四是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理清责任,对区委第五轮巡察反馈的问题创新了整改机制,由被巡察党组织和行业部门联动进行了整改。
(15)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和领域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检查指导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2024年开展的“制度建设执行年”和“抓执行、促落实”活动,建立了《区委定期研究巡察工作制度》、《区委书记听取巡察汇报情况报备制度》、《区委巡察联动工作制度》、《区委巡察工作协作配合制度》、《巡察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制度》、《巡察情况报告反馈整改落实制度》、《运用巡察成果制度》、《巡察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九项制度,完善了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规则,推进了巡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完善了区委书记谈话制度,将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按要求纳入谈话内容,督促常委班子成员和区政府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三是在《平安区委巡察工作暂行办法》中明确巡察工作督导责任,将分管领导纳入巡察整改督导组中,制度性开展督导。全面压实整改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16)大多数被巡察党组织未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也未上报主要负责同志抓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的问题;有的被巡察党组织对整改不重视,敷衍整改,有的避重就轻、就事论事,治标不治本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区委发下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按规定时限要求,向区委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二是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要求班子成员牢固树立问题导向,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认真查摆,深刻剖析,扎实整改,并邀请分管领导莅临指导民主生活会,会后15个工作日内向区委、区委巡察办、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报送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三是认真执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抓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制度,督促按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对制度执行不严、不到位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四是加大问责力度,对抓巡视巡察工作整改不力的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五是由区委巡察办定期协调纪委、组织部、督查室等相关单位,对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督查情况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督促及时整改销号。
(17)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职责认识不到位,工作主动性不强,督察督办机制尚未建立,监督合力尚未形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巡察办牵头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日常监督制度,明确督办事项,建立督查台账,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督查检查。二是加强了监督业务培训,增强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的日常监督责任意识,提高主动性,确保监督取得实效。三是加强督查问责力度,对巡察整改不及时、不尽责、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党组织进行点名通报,对屡教不改的由区委书记约谈相关责任人。
(五)基础工作较为薄弱。
(18)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不规范,将区委办、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纳入其中,与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不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及时调整了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二是严格规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巡察组行文和工作程序,严格人员调配,完善了工作机制,夯实了工作基础。
(19)区委巡察组从组长、副组长到工作人员均为临时抽调,甚至一轮一抽调,干部队伍缺乏稳定性和连续性,难以适应新时期巡察工作需要的问题;抽调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的机制尚未形成,相关部门对抽调干部参加巡察工作配合不积极、把关不严,抽人难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根据青海省纪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持续深入推进基层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及时按区委人事变动情况组建了巡察组长、副组长及巡察工作人员人才库,设置2个巡察组,每组至少保证2名专职工作人员,配备了2名巡察专员,挂职锻炼3名巡察工作人员,确保了巡察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20)区委虽然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审计等部门支持配合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但未建立相应协作机制,支持力度不够、提供信息不充分、工作协作不顺畅的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巡察报告、反馈、整改等环节工作不规范,巡察底稿、纪律作风评估等制度不健全,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没有真正落到实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巡察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了巡察办与纪检监察机关、区委组织部、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通报巡察反馈意见,分解整改任务,督促责任单位认领问题,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形成了信息共享,同频共振的巡察工作格局。二是统筹巡察、派驻和监督检查力量,探索构建三方面监督相互贯通、互相配合、分类推进的工作格局,在开展巡察时,把派驻的力量和监督检察部门的力量适当补充到巡察工作中,按照巡察程序履行巡察的职责任务;在没有巡察任务时,抽调巡察组力量参与派驻监督和监督检查工作当中,按照派驻和监督检察程序,履行派驻和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形成不同的工作成果。三是结合巡察工作实践,不断健全和完善巡察工作规划、机制,提升巡察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全面依规依纪推进巡察。
下一步,平安区将继续坚持政治高度不变、整改标准不降、措施力度不减,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反馈问题整改见底到位。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进一步筑牢理想信念根基。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继续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常态化督促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严格履行整改责任,不断强化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跟踪指导,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反馈问题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
三是持续正风肃纪。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增强一抓到底的耐心、定力和韧劲,驰而不息反“四风”、转作风,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更加严格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最新的细则、措施,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发现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四是深化整改成效。结合“制度建设执行年”活动,把整改过程中形成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健全一套制度。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进一步梳理完善,抓巩固抓提升;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持续用力,确保成效。
总之,全区上下将以最鲜明的态度、最坚决的行动、最严明的纪律,不折不扣完成好巡视整改任务,推进全区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向省委巡视办和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