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为本科、高职(专科)两个阶段,按类别分批次进行。具体批次及志愿设置如下:
1.普通类。设置普通本科提前批、普通本科批、普通高职(专科)提前批和普通高职(专科)批4个批次。
(1)普通本科提前批。包括军事类、公安类(含国家专项计划相关专业)、司法类(含国家专项计划相关专业)、师范类(含国家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地方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专项相关专业)、行业类(含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国际关系学院、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相关专业)、其他类(含飞行学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及专业)。
普通本科提前批各类均实行平行志愿,设置64个“专业+院校”志愿(“1个专业+1个院校”为1个志愿填报单位,不设是否同意专业调剂选项)。高职(专科)层次的公安类、司法类随该批录取,分别设置12个“专业+院校”平行志愿。
(2)普通本科批。包括除普通本科提前批以外的本科高校及专业(含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等相关专业)。
普通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置48个院校专业组志愿(1个院校专业组为1个志愿填报单位,内设6个专业志愿及是否同意专业调剂选项)。其中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等,仅限取得相应资格的考生填报。
普通本科批单设特殊类型志愿,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仅限取得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相应资格的考生填报。
(3)普通高职(专科)提前批。包括定向培养军士类、师范类、医学类、航海类,各类均实行平行志愿,设置64个“专业+院校”志愿。
(4)普通高职(专科)批。包括除普通高职(专科)提前批以外的高职(专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48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2.艺术类。设置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批和艺术高职(专科)批3个批次。
(1)艺术本科提前批。包括经批准使用校考成绩、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本科专业,设置1个院校志愿,内设4个专业志愿及是否同意专业调剂选项。
(2)艺术本科批。包括使用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本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64个“专业+院校”志愿。
(3)艺术高职(专科)批。包括使用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高职(专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64个“专业+院校”志愿。
3.体育类。设置体育本科批、体育高职(专科)批2个批次。
(1)体育本科批。包括使用体育类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本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64个“专业+院校”志愿。
(2)体育高职(专科)批。包括使用体育类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高职(专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64个“专业+院校”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