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6-03
-
2024-06-03
-
2024-06-03
-
2024-06-03
-
2024-06-03
更新时间:2024-06-03 19:31:31 发布时间: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2024-06-03
2024-06-03
2024-06-03
2024-06-03
2024-06-03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24年3月28日至6月15日,中央第十四巡视组对中共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以下简称中建集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7月24日,中央巡视组向中建集团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集中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高度重视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7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听取十九届中央第三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并发表重要讲话,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继2024年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后,在新的历史阶段对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作出的系统的全面的重要指示,具有极强的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为中建集团对照检视和整治整改自身问题,进一步推动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建集团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丰富内涵,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并落实落地到巡视整改的全过程、各方面。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到“两个维护”
中央巡视是对中建集团党组的“政治体检”,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中建集团的高度重视与亲切关怀,是推动中建集团党组进一步坚定政治信仰、保持政治忠诚、强化政治担当、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的强大动力。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要求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完全符合中央精神和集团实际,中建集团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集中整改阶段,中建集团党组召开会议7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赵乐际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具体指示,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国务院国资委有关部署,认真研究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要求,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作为突出政治担当的具体体现,作为强化管党治党的重大任务,作为创建“世界一流”的根本需要,问题不解决不松手,解决了也不松劲,以对党的绝对忠诚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
中央巡视反馈后,中建集团党组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成立17个专项整改小组,党组成员依据职责分工,带头认领责任,分别担任组长,牵头狠抓落实,分头推动整改。中建集团党组要求子企业成立巡视整改领导机构及专项机构,明确党委书记是领导机构的第一责任人,党委委员(常委)是专项机构的第一负责人,确保体系上下贯通、责任明确具体、压力传递顺畅。认真落实中央要求,将巡视整改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有机结合,从领导机构、问题查摆、措施制定、整改落实等四个方面强化统筹,一体推进,涉及的会议机制、简报机制、报告机制、整改成果等充分共享。印发巡视整改总体方案,制定与之对应的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形成中建集团巡视整改任务总台账,实时更新动态,定期对账督办。
(三)突出领导带头,坚持以上率下
集中整改阶段,中建集团党组靠前指挥、领导挂帅出征。7月24日中央巡视反馈当天,时任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官庆同志即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9月2日周乃翔同志担任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后,先后主持召开专题党组会、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集团巡视整改推进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议大事、解难题,提出系列工作要求,并深入各子企业开展调研督导,推动整改工作持续走向深入。党组成员认真落实党组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开展基层调研,督导各专项整改小组每周汇总工作进展,指导编发简报20期,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中建集团党组始终站在巡视整改第一线,既统筹推进总体工作,又带头整改重点问题,既认真整改本轮巡视发现的问题,又着力解决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及主题教育检视发现的问题,新账旧账一起理,以自身的担当作为带动工作全面开展。在党组带领下,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积极主动、身先士卒,层层分解任务、高效传导压力,攻坚突出症结、紧盯关键节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集中整改任务。
(四)创新机制方法,狠抓整改落实
整改范围更全。在照单全收巡视反馈问题的基础上,中建集团党组主动认领、对照检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一些突出问题,有则改之,无则改进,进一步拓展了问题查摆维度,主动加大了巡视整改力度。首先,病灶深挖更透。中建集团17个专项整改方案,均从政治高度分析业务问题,从党建角度剖析经营难题,体察关键领域,找准思想根源,发现管理漏洞。其次,过程督导更严。贯彻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精神,部署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在党组领导下,成立整改督导办公室,运用“四性测试法”,真督实查整改方案落实上级精神的充分性,整改措施实施到位的符合性,存在问题解决彻底的有效性,长效机制持续深化的适宜性,累计提出督导建议685条。再次,成果评价更实。中建集团及二级单位党委整改必须经过整改督导办公室现场督导评价,报请党组审议,不合格的返工补课、二茬整改,直至合格,并辅以相应的纪律、组织措施,始终传递从严从实抓整改的强烈信号,确保巡视整改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根据中央要求,中建集团党组统筹推进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与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逐条逐项细化,压紧压实责任,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回音。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着力解决当好“排头兵”的使命担当不强,践行新发展理念不坚决的问题。
一是牢记初心使命,坚决扛起央企担当。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中建集团党组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三周年为契机,再学习、再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谋划重大战略、制定重大政策、部署重大任务、推进重大工作的实践中坚决凸显政治属性。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将集团市场营销“十条禁令”执行情况纳入内部巡视巡察范围,持续强化坚决整治不正当竞争的高压态势,二级子企业也以此为整改重点,层层抓好落实。不断培育转型发展动能。拟订进一步推动专业公司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其做强做优做大。深入谋划新业务发展方向,在合理限度内投入更为充足的资源,形成新的增长极。加大科技创新驱动力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自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人才激励的意见》,激发科技人才的工作热情和创新动力;完善科研管理制度建设,强化研发顶层设计,着力提高争创国家科技进步奖等高等级奖项的能力和水平。拟订加大科技投入的指导意见,持续提升科技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提高科技关键指标在子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比重,发挥导向作用。
二是全面加大力度,不断提升“走出去”能力。优化海外业务顶层设计,检查集团“海外优先”指导思想的落实情况,出台《海外市场管理办法》,对70个国别授权经营,进一步激发子企业出海动力。拟订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推进业务转型升级。强化项目风险管控,拟订海外项目履约监控管理办法。筑牢人才支撑,举办海外业务青年骨干培训班、驻外机构负责人培训班、海外传播培训班,提高驻外涉外员工能力素质。制定回国人员安置方案,激励优秀人才积极“出海”建功立业。
三是坚决纠正偏差,切实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房住不炒”定位。印发《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业务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子企业严格执行调控政策,坚决不当“地王”。中建集团2024年新增房地产投资项目均在决策范围内,未出现“地王”,未出现推高市场预期的购地行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成立中建集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切实抓好生态环保问题整改坚决做好生态环保工作的通知》。巡视反馈的环保违规问题均已处理完毕。集体约谈环保违规失信单位,要求进一步追究内部责任。专项督查破坏生态环境、破坏文物古迹、环保违规失信等行为,开展重大生态环保问题排查整改专项行动。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召开中建集团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学习传达并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加强安全体系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各级次安全体系不断完善,2024年以来新增安全监管人员近3000人。组织子企业自查自纠,突出整治各类风险隐患。督促子企业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宣贯作业人员“三铁六律”行为安全准则,持续开展“行为安全之星”活动,不断提高项目一线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2.着力解决推进改革不到位,高质量发展有短板的问题。
一是加快深化改革步伐,奋力攻坚“世界一流”。中建集团《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实施方案》获国务院国资委审批通过。中建集团党组加强组织领导,合并成立中建集团深化改革暨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领导小组,拟订全面深化改革指导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补充完善,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召开深化国企改革专题会议,听取集团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改革情况汇报,积极谋划开创举措,做好先行先试。子企业改革进展有序推进,中建装饰入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有企业混改第四批试点,中建水务、中建一局二公司“双百行动”进入具体推进阶段,试点子企业职业经理人改革全面实施。
二是提高资产运营质量,深入推进“瘦身健体”。提高资产周转效率。建立高负债子企业名录,形成负债率与投资预算对新增投资空间的“双控”体系;积极清理内部债权债务;实质性处置超过合理期限未开发的土地。开展“处僵治困”,制定整治方案,明确目标措施,分级分类治理。拟订瘦身健体指导意见,自加压力提升低效企业认定标准,“一企一策”明确治理方式与完成时限。拟订三级单位设置指导意见,严控新设企业数量。
三是严守经营底线要求,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加大投资管控力度。深刻学习领会PPP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努力通过业务实践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社会资本参与社会治理的战略目标。强力推进PPP项目清理整改,目前已取得较好效果。从严编制投资预算,确保投资额度受控。全面加强PPP运营管理,印发8类PPP项目运营工作指引,完成38个项目运营方案的备案,将子企业PPP运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目前,进入运营期的项目整体运转良好。印发《降杠杆减负债工作方案》,制定并落实19条具体举措。建立季度考核机制,出台《资产负债率专项考核办法》。充分利用中建财务公司、中建资本等平台,不断提高全口径资金集中度和贷款集中度。推进“两金”压降。强化商务管理,将确权率、竣工结算率等指标纳入考核,加大账龄长、金额大的应收款清欠力度。持续开展专项督查,确保“两金”规模增幅不高于营业收入增幅。压降经营性负债,完成民企清欠目标。研究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措施,有效补充权益资本。
3.着力解决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明确集团战略定位。中建集团党组加强对企业发展方向的把握力度,启动集团“十四五”规划编制,研究提出转变发展方式的具体策略与办法。拟订中建集团对外并购重组指导意见,逐一明确各二级单位对外并购范围,发挥资本对企业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和对战略性创新的支撑作用。
二是规范党组研究讨论前置程序。加强对党组会议事范围和议题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研究拟订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清单,修订完善中建集团党组工作规则。要求子企业自查自纠前置程序落实情况,从制度设计和执行两个层面解决“前置当筐”问题,推动子企业启动本单位党委决策机制和议事规则的修订工作。
三是加强国家重大项目协同。统筹协调雄安新区等战略区域的市场开拓。优化调整中建集团雄安新区工作领导小组与专项小组,杜绝无序竞争。根据巡视反馈意见,核查下属二级单位违反内部规定的项目,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集团层面举一反三,要求子企业自查自纠,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并将子企业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监督情况列入纪检监察报表体系。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着力解决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知责明责,积极履责。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4002名党员干部参会,通报内部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促改。汇编集团内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党组书记与其他党组成员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明确18项责任,推动领导人员在分管领域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党组成员在专题调研、基层联系点工作中,对子企业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要求、作指导。将子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内部巡视巡察范围。
二是从严从实,加大力度。中建集团党组及时听取纪检监察组问题线索通报,党组书记经常与纪检监察组组长研究工作、交换意见。将“一岗双责”要求充实进中建集团新修订的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把市场营销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列为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重点内容。
三是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修订《党组巡视工作管理规定》,调整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成员不再全部进入,增加纪检监察组、干部人事部相关负责同志。进一步完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及时听取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重点任务。加强集团巡视巡察力量。中建集团巡视办已单独设立,新选聘6名专职人员充实到巡视办、巡视组。推动子企业党组织持续完善巡察体系,集中整改阶段,共有22家二级单位组建了巡察机构,建立了38个巡察组,配备专职巡察组组长、副组长29名;三级单位层面,建立50个巡察组,配备专职巡察组组长、副组长26名。巡视人才库规模达到300余人,巡察人才库人数共计达2500余人。
2.着力解决监督执纪问责不严的问题。
一是加大监督力度。集团纪检监察组统一受理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及监察对象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制定问题线索集中管理与集体研究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管理与处置工作。集中开展“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置若罔闻、应付了事、弄虚作假、阳奉阴违问题”等八个专项整治,收到具体问题1785个,制定整改措施3102项。抓好重点领域监督,聚焦工程招投标、转分包等腐败易发多发环节,2024年初集团37家二级单位日常专项监督计划立项共1265项。集中整改阶段,35家二级单位实施开展1105项。完成监督报告952份,新建或更新岗位廉洁风险防控手册298份,发现问题9541个,整改建议8164条,完善制度162项,责任追究662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55人,移交线索19条,挽回经济损失约1亿元,避免经济损失约3200万元。
二是严肃执纪问责。责成某单位党委认真整改提任缓刑人员问题,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针对有关单位违规融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处理了相关责任人。认真举一反三,印发《关于加强金融业务管理和风险防范的通知》,新增和修订《融资管理规定》等10项制度,依托财务一体化平台,线上填报子企业融资业务开展情况,及时预警和处置风险隐患,严肃处理发现的问题。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制定查办腐败案件向集团纪检监察组请示报告制度,要求子企业及时上报案件案情。加大谈话函询说明回复情况核实力度,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在执纪问责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坚持“三必问、三必谈”。
三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责成有关二级单位认真落实“三转”要求,其纪检机构已全部退出招投标过程监督。开展纪委书记任职情况盘点,坚持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部门负责人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召开纪检监察系统大会,中建集团纪检监察组组长讲专题党课。制定纪检监察系统人员学习培训方案,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以及17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培训光盘,实现教育培训全覆盖;联合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组织二、三级单位纪委书记及纪检部门负责人参加培训。强化“以干代训”,推行纪委书记领衔办案、交叉办案,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专业能力。加强作风建设,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
3.着力解决“四风”方面的问题。
一是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改“衙门”作风,在总部部门设立两级首问负责人,推行首问负责制。设立基层接待日,受理对总部部门的意见建议。精简文件会议,减少不必要的“文来文往”,2024年集团总部正式文件数量(不含请示报告、批复、人事任免)、工作联系函数量分别同比减少约30%、20%。重新核定年度会议计划,会议数量压减约30%,执行情况纳入部门考核。完善授权管理,要求有关二级单位认真梳理审批事项,明确所属单位经营权限,将单位公章使用范围、使用频次进行规范和明确,激发管理活力。集团组织子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整改相关问题。
二是认真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认真核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及时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报告进展。对于转办至二级单位的问题线索,督促报告核查情况。以“零容忍”态度从严从快受理处置。认真核查并处置完毕领导人员违规乘机、报销费用问题;对1家二级单位班子违规发放通信补贴问题已在巡视中立行立改,调整费用标准,清理超标部分,处理相关人员。对违规配备公车问题,在中建集团范围内自查自纠,处置违规购置车辆、健全公车管理制度、规范用车行为,将发现的23条问题全部整改完毕。扎牢制度篱笆,梳理完善相关管理文件20项。实施重大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现场督查,加大公款旅游、滥发福利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按整改要求,对所属企业驻京办进行清理。
4.着力解决重点领域腐败问题。
一是整治项目腐败。集团2名三级单位副职因受贿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关系,并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修订《资质使用及交叉业务协调管理办法》和《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提高大宗物资集中采购信息化水平,建立领导干部参与招投标记实制度,促进招采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对不良分供方管理,实现劳务队伍在中建集团范围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扎实推进项目廉洁文化建设,“超英廉洁文化示范点”等宣教载体全覆盖新开工项目。
二是解决内外勾结、利益输送问题。某二级单位领导向特定关系人违规让利,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中建集团党组责成该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某二级单位领导违规转让公司专利造成公司损失,中建集团党组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并已责成该单位收回全部专利所有权。修订集团《科技成果管理办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深入开展核心专利状态排查,督促子企业建立清单,降低知识产权流失风险。
三是坚持单位行贿和个人贪腐一起查。3名有关单位领导人员因涉嫌违法犯罪被开除党籍,并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中建集团党组责成相关单位认真整改,举一反三。上述单位印发了专项管理办法,规范和约束市场机构经营行为,发布了营销系统廉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组织全体营销人员参加廉洁从业教育。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抓党建管队伍方面
1.着力解决党建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中建集团党组扛起主体责任,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调研,摸清主要问题和表现,研究统一的基层党建规范,挖掘培育有中建特色的基层党建载体,推动工作质量持续提升。完善考核体系,推动二、三级单位党组织实现党建考核及成果运用全覆盖。集中整改阶段,未建立或未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21个三级单位党组织整改全部完成;考核结果未与奖惩挂钩的94个基层党组织已全部整改完毕。优化完善党建管理体系。建立基层党建互学互促机制,召开示范党支部创建推进会,推出70个“示范党支部”,35个党建与经营融合载体,92个基层党建优秀案例,积极宣传推广优秀经验。全面检索换届流程的规范性和严肃性,摸排集团7852个党组织,督导195个2024年应该换届的党组织按要求完成换届,27个新成立未按时履行选举程序的党组织按照既定计划完成整改。出台工作指南,重点规范选举计票等各项流程。将换届工作纳入日常考核和巡视巡察。
二是着力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执行党组织任期管理,建立二、三级单位党组织换届计划表,定期督导换届进度,对未按期换届的单位,在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中予以减分处理。核查党务干部任用资格,调整1家三级单位党群部负责人。要求各级党组织自查本单位党群、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对不符合规定的作出调整。严格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全面摸排党员教育管理情况,集中整改阶段,清查党员档案,对不完整的进行整改。强化源头管理,编制《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突出政治标准,规范发展程序,严肃工作纪律。
2.着力解决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做好选人用人工作。选配关键岗位干部。坚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20字”标准,启动二级单位专项调研,了解掌握干部人才队伍情况,形成调研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选配到位。盘点三级企业第一责任人,实施“中国建筑青年企业家培养项目”,加强优秀年轻干部梯队建设。定期检索干部任期情况,提前谋划安排。严把选人用人质量关。针对2024年任用1名未取得任职资格人员问题,已免去有关人员职务,并要求各级党委深入学习中建集团《领导人员管理规定》,严格审查任职资格。相关子企业按要求修订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制度,突出政治标准。新提任人员均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并写入考察报告。中建集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突出整治任职资格政治标准不明确等四类问题,督促各单位把政治标准作为任职资格的首要条件。
二是严格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整改典型问题,对巡视反馈指出的瞒报个人事项,重新认定处理意见,给予2名二级单位领导诫勉谈话,给予1名二级单位领导党内警告处分。专项整治个人事项报告不实,严肃处理了不如实填报人员,集中整改阶段对7人分别给予诫勉谈话或纪律处分。强化教育培训,制定专题培训课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详解填报要求,认真组织学习中组部和集团内部历年瞒漏报处理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好新提职人员培训,推动关口前移,切实提高如实填报率。
三是严格干部监督管理。加强出入境证照管理。处理未经审批擅自出国人员。修订中建集团《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严格审批程序,强化责任追究。建立中建集团因私出国(境)审批台账,要求二级单位按季度上报。加强干部档案管理。责成2家二级单位认真整改,所有应进档案的处分记录均完整归档,并在干部任免审批表内体现。开展档案专项检查,认真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奖惩信息等原始材料。组织集团干部人事档案培训。
四是规范干部离职监督管理。严格离职审批流程,制定《特殊情形被免职(停职)人员管理细则》,在批准离职前,须由纪检监察部门出具意见。密切关注干部动态,加强工作支持和人文关怀,及时了解思想波动和实际困难,提前介入给予帮助。制定《经常性谈心谈话指引》,对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以思想沟通为主的谈话。结合组织考察、年度考核、任前谈话,丰富了解干部的方法和渠道。
(四)中央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改方面
1.着力解决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狠抓制度执行。完善制度的可操作性,补充违规投资行为及违反内部规定投资项目的处理方式,持续完善投资管控体系。开展宣贯辅导,组织3次投资管理制度落地培训。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逐一梳理风险较大的违规投资项目,制定针对性措施,巡视指出的10个项目已退出3个,5个项目正在整改,2个项目经过努力风险可控。
三是持续推进审计署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低效无效资产清理方面,督促有关二级单位加快处理审计指出的5项资产,争取2024年上半年完成。推动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方面,加快移交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扎实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2024年底前完成。压缩子企业管理层级,原则上控制在6级(含)以内。解决存贷双高方面,全面清查货币资金、带息负债情况,强化全口径资金与贷款集中。降低负债率方面,打开资产负债表,逐项分析资产负债构成情况,细化分季度、分科目目标,明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落实具体举措。降低财务费用方面,摸底分析子企业财务费用金额、构成、变动状况,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2.着力整改治标不治本的问题。
中建集团党组专题研究,将上次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与本轮巡视反馈问题一并分解到专项整改小组,统一部署,一体整改。要求从思想认识、体制机制、工作作风、方式方法等层面深刻剖析整改不到位的原因,深挖根源,持续改、深入改、彻底改到位。布置子企业开展自查并适时专项抽查,把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情况作为中建集团党组和子企业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剖析整改表面化、治标不治本、效果未达预期的原因,提出进一步加强整改的措施。
(五)中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处置方面
收到中央巡视组转交的问题线索材料后,集团纪检监察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根据分类处置意见迅速开展核查工作,已按要求上报处置结果。
三、以中央巡视反馈建议为指针,践行初心使命,夯实“六个力量”
经过三个月的努力,集中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标对表中央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中建集团党组将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发扬“钉钉子”精神抓好后续工作,以扎实的整改成绩促进企业发展,以丰硕的发展业绩向党中央交出合格答卷。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中建集团党组将进一步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定期分析研究深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举措,及时调整企业战略,不断优化顶层设计,着力塑强管理体系,加快“世界一流”创建进程,以旗帜鲜明的政治担当和步调一致的务实举措把“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
(二)坚定自觉担使命,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切实增强听党号令、狠抓落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贯彻落实稳中求进总基调,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一带一路”等重大国家战略和倡议,做出经济建设新贡献,树起“中国建造”新标杆,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中建集团落地生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对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各项要求,加快改革步伐,坚持创新驱动,深化结构调整,提升运营质量,在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中知重负重、攻坚克难,更好地发挥经济“顶梁柱”作用、“压舱石”功能,努力夯实“两个基础”、践行“六个力量”。
(三)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强化全面从严治党
进一步压紧压实中建集团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进一步完善巡视巡察机制,突出政治监督,覆盖全部业务,贯穿基层一线。挂账督办问题线索,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见底清零中央巡视移交事项。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旗帜鲜明支持纪检监察组履职尽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继续狠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将违规配备公车、公款旅游、滥发福利等问题纳入内部巡视巡察范围。
(四)党建工作再提升,严管厚爱干部队伍
全面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突出党建引领,破解党建难题,提高党建质量,不断筑牢“根”“魂”优势。集中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问题专项整治,努力破解“沙滩流水不到头”“两张皮”等问题,突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确保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国企领导人员“20字”标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用人导向,提高领导人员合规经营意识,加强干部队伍政治素质考察。严格干部监督管理,整治个人事项报告不实等突出问题,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人员。充分运用好“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
(五)持续整改无止境,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坚持组织领导与督促指导,中建集团党组将定期研究完善体制机制,固化整改效果,防止问题反弹。坚持深入改、长久改,对尚未完成或需要持续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将适时组织“回头看”,整改效果未达预期的深入分析原因、改进方法。执行好集中整改阶段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坚决维护巡视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建集团经历了两轮巡视,中建集团党组有四点体会。一是巡视推动我们永葆政治忠诚。中央企业是党在经济领域的骨干力量,巡视发挥政治“显微镜”、思想“探照灯”作用,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政治体检、心灵拭尘,使我们秉持初心更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更加坚定。二是巡视指引我们扛起责任使命。中央企业是党的“两个基础”“六个力量”,通过巡视在政治层面问诊把脉,帮助企业跳出业务局限,发现担当不强、履责不足等问题,对症施策、祛病健身,更好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三是巡视鞭策我们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央企业自身资源富集、寻租机会众多。唯有巡视利剑高悬,惩戒威慑常在,以强大外力促使我们锤炼党性、改变惯性、治理惰性,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推动企业政治生态全面清朗。四是巡视激励我们鼓足工作干劲。巡视督促各级党组织以及企业的“一把手”直面问题、直接整改,啃最硬的骨头、扛最重的担子,以上率下、担当作为,带动广大员工顽强拼搏、攻坚克难,推动企业加速实现高质量发展。
中建集团党组将坚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本次巡视整改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勇担政治责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贯彻中央部署,坚决扛起使命担当,奋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24年10月20日至11月30日,中央第七巡视组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2024年1月19日,中央巡视组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对标对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专项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1月19日巡视意见反馈会后,委党组书记、主任何立峰同志立即召开委党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巡视工作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杨晓渡同志在巡视意见反馈会上的讲话要求和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对巡视整改工作作出安排。此后,多次主持召开委党组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巡视整改总体工作方案、“三张清单”等,部署推进整改工作。4月18日,委党组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和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出明确贯彻落实要求。委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三次全体会议和多次专题会议,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跟踪调度和安排部署。组织召开全系统脱贫攻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下联动、合力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二)坚持从严从实,认真召开专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先后召开委党组、责任司局、责任处室三级专题民主生活会或专题会。2月23日,何立峰同志主持召开委党组专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委党组严肃认真进行对照检查,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并提出整改措施。随后,14个脱贫攻坚责任司局和驻委纪检监察组分别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涉及脱贫攻坚工作的具体处室召开专题会议,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有力推动了巡视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专项巡视整改专题调研。聚焦“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以易地扶贫搬迁为重点,统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消费扶贫、定点扶贫,以及我委配合的相关领域脱贫攻坚工作,由委党组成员带队,先后赴甘肃甘南、甘肃临夏、广西百色、陕西延安、山西吕梁、云南昭通、湖南湘西、新疆克州、河北承德等地开展专题调研,指导各地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和建议,了解相关政策执行和工程实施情况,查找突出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四)坚持标本兼治,全面部署推进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委党组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党组成员承担分管领域整改责任。有整改任务司局的主要负责同志对整改工作负主责。制定了委党组整改总体工作方案和“三张清单”等“1+N”巡视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机制,委党组每季度听取整改情况报告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委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会议督促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脱贫攻坚巡视整改”纳入政务督查系统,定期调度进展,及时通报情况。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着力整改“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加强学习研究。召开委党组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我委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决定和三年行动指导意见等重要文件,进行了再学习、再部署。委党组印发《关于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委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工作安排》,形成工作台账,建立长效机制。对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三年行动指导意见涉及我委的任务进行再梳理,逐项研究落实举措,统筹推进全委脱贫攻坚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结合机构改革,及时调整委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脱贫攻坚重要文件涉及我委任务的委内工作分工,印发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规则,严格执行重大问题集体研究讨论制度。今年以来,领导小组已召开全体会议4次,传达中央领导同志讲话和有关会议精神,通报有关情况,审议多项政策文件,专题研究了农村贫困人口有序市民化、以工代赈、贫困地区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相关配套资金等。
提高政策制定精准性。完善政策制定程序,加强政策出台前调查研究,坚持按程序上会审议、集体决策。何立峰同志带队,深入深度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解剖麻雀”;有关党组成员带领相关司局同志,对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面积、拆旧复垦、安置房产权等政策执行情况,开展针对性调研。起草《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百问百答》,阐释政策细则,明晰政策边界。编发多期《“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指引》,在专题调研和监管巡查工作中与基层干部群众直面交流,释疑解惑,共同探讨因地制宜、因地施策的具体办法。抓紧起草贫困地区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相关配套资金的政策文件,解决好政策“碎片化”问题。
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等牵头工作的指导。组织召开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现场会,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胡春华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安排部署后续扶持工作。研究起草加大搬迁群众后续扶持力度的指导性文件。举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宣讲会,集中推介一批优秀的县级易地扶贫搬迁年度实施方案,指导地方科学制定和执行实施方案。研究起草指导性文件,推动以工代赈进一步发挥“赈”的作用。印发督促函,召开部际联席会议,推动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和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加快落地。组织开展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工作督导调研,协调解决制约项目开工建设的突出问题。
切实履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单位职责。委党组成员多次参加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的会议和调研,参与研究制定领导小组2024年工作要点,及时就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通过组织召开部际联席会议、现场会、专题座谈会和开展多部门联合督导等方式,加强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衔接。在制定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文件时,充分征求有关成员单位意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研究起草加大搬迁群众就业帮扶的指导性文件。通过发督办函、联合调研等方式,督促国家能源局研究解决光伏扶贫存在的问题。
(二)严格落实监督监管责任,切实解决“项目资金监管不够有力、监管机制不够健全、主动加强扶贫领域监督不够”等问题
驻委纪检监察组主动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监督方案、整改方案及细化台账,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派员参加委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专题调研和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同驻在部门赴地方对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核查,主动加大督导和监督力度。深入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规范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及时将有关问题线索移交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办理。
加大项目资金监管力度。强化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管理,增加脱贫攻坚专栏,定期调度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信息报送情况。制定易地扶贫搬迁事中事后监管巡查方案,建立专业人员储备库,健全上下联动监管机制,完成2024年首轮常规性监管巡查,对部分地方开展机动式监管巡查。在全系统集中通报易地扶贫搬迁负面典型,督促地方发展改革部门举一反三、完善制度。
狠抓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建立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专门台账,动态更新问题清单,定期跟踪整改进展,推动整改落实。将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和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结合起来,统一部署、一体整改。专题通报国务院扶贫办反馈的2024年度脱贫攻坚重要政策措施第三方评估结果,及时调度和改进工作。及时通报2024年省级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结果,督促指导有关省份抓紧做好问题整改。
(三)长短结合、精准帮扶,提升定点扶贫工作质量和成效
谋划创新帮扶举措。印发《2024年定点扶贫工作计划》,研究提出5方面22项具体举措,逐项明确责任司局和单位。指导3个定点扶贫县编制乡村振兴规划。积极开展机关消费扶贫,协调组织定点扶贫县参加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与委定点扶贫县贫困村党组织结对共建的指导意见》,拓展共建内容、提升共建成效。
加强挂职干部选派和管理。研究起草委机关和委属单位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24—2024年),将脱贫攻坚专项人才队伍建设单列。在选派挂职干部时,充分考虑定点扶贫县需求,力求精准匹配挂职岗位。制定专门培训计划,积极筹备专题培训班,成立学习小组,提升挂职干部工作能力。严格挂职干部管理,压实各定点扶贫县挂职干部领队管理责任,按时调度和通报挂职干部工作和在岗情况,定期编印挂职锻炼工作通讯。不断完善挂职干部待遇保障,及时了解和协调解决实际困难。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上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之以恒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委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三年行动指导意见明确的责任分工,逐条逐项抓好落实。
(二)落实“回头看”机制,确保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如期整改到位。发挥好委党组每季度听取整改情况报告、委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督促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督办等巡视整改“回头看”机制的作用,进一步深化巡视整改,及时发现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不力,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不贰过。
(三)强化责任担当,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各项任务。充分履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单位职责,与相关部门一道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衔接。立足部门职能,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等牵头工作,坚决完成“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建设任务,切实抓好搬迁群众后续帮扶工作,强化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等特殊类型地区的倾斜支持,提升定点扶贫工作水平,配合做好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脱贫攻坚工作。
(四)锤炼过硬作风,切实提升脱贫攻坚工作实效。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强化作风建设,完善和落实抓党建促脱贫的机制。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把基层减负各项决策落到实处。全力支持驻委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问责,强化扶贫领域资金项目管理,对发展改革系统扶贫领域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五)加强上下联动,形成全系统整改工作合力。对全国发展改革系统脱贫攻坚和巡视整改工作及时作出安排部署,在政策制定、政策宣讲、监督检查等方面加强与地方发展改革部门的协同联动,合力解决扶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处理好政策底线红线和因地施策的关系,加强工作指导,推介典型做法和经验,鼓励探索创新,激发地方发展改革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六)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推动发展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把巡视整改与推进发展改革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起来,与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全委党务、业务和队伍等各项工作的质量水平,推进发展改革事业取得更大成绩,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
1.持续强化学习研究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月28日,第43次委党组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发展改革委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进行了再学习、再研究、再部署。制定实施《中共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关于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委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工作安排》,明确要求再学习再领会,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我委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的精神实质;再贯彻再落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我委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到实处。特别强调要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列为重点督办事项,落实专人持续推动,形成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是深入学习研究打赢脱贫攻坚战决定和三年行动指导意见等重要文件。第43次委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指导意见》),再次梳理了《决定》和《三年行动指导意见》涉及我委的工作任务,研究了落实举措,要求各有关司局和单位以巡视整改为主线,统筹推进全委脱贫攻坚工作,按照两个文件的重要措施委内分工方案,抓好《决定》和《三年行动指导意见》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持续发力、一体推进,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第56次委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和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出明确贯彻落实要求。
2.持续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及时调整充实委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机构改革和司局职能变化,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和联络员,进一步充实领导小组人员力量。同时,对《决定》《三年行动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年定点扶贫工作计划》等文件涉及我委任务的委内工作分工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压紧压实责任。
二是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2月1日,委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第二次全体会议对如何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进行了深入研究,审议通过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机构设置、职责任务、会议制度等。会议强调,领导小组实行集体讨论重大问题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今年以来,领导小组已召开全体会议4次,传达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有关会议精神,通报有关情况,审议多项政策文件,听取有关司局关于巡视整改、脱贫攻坚等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对脱贫攻坚和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推进。
三是研究农村贫困人口有序市民化、以工代赈、贫困地区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相关配套资金等问题。3月1日,委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研究了农村贫困人口有序市民化针对性政策举措,听取《关于进一步推动进城农村贫困人口优先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并有序实现市民化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的汇报,从夯实就业基础、促进教育公平、实施健康扶贫、完善社保保障、改善居住条件、畅通落户通道等方面明确了工作任务,审议通过《2024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进一步推动进城农村贫困人口优先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并有序实现市民化2024年工作要点》。《2024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提出了农村贫困人口有序市民化针对性政策举措,推动城市政府探索采取差别化精准化落户政策,积极推进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落户。4月1日,委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研究了以工代赈工作,重点对充分发挥“赈”的作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要求督促指导地方切实做好贫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的组织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并抓紧研究出台进一步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作用的指导意见,组织召开以工代赈工作现场会,适时修订《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委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和西部连片特困地区地市级配套资金政策的通知》的起草进展情况,对文件起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制定的精准性
1.不断提高政策的科学性
一是明确政策边界。在广泛调研、听取基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起草完成《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百问百答》(以下简称《百问百答》),印发多期《“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指引》供各地参考借鉴,作为各地在政策执行特别是巡视整改时的重要依据。组织召开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宣讲会,就有关地方在实践操作中遇到的人均住房面积界限、安置点规划选址要求、拆旧复垦时限、安置房产权办理操作等困难和疑惑逐一解答。委党组成员带领有关司局专题调研期间,就住房面积超标等问题与有关省市领导和基层干部群众进行交流,指导地方因地制宜把握政策、抓好整改。组织力量赴多个省份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巡查,赴贵州等地开展实地调研,现场宣讲解读政策,督促指导各地对标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扎实开展住房面积超标等问题整改工作。
二是及时完善政策。将拆旧复垦、安置房产权等问题列入委党组成员和相关司局专题调研的重点内容,深入基层了解政策执行情况,分析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提高政策制定的及时性和科学性。搜集整理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在拆旧复垦、安置房产权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相关政策要求,在起草《百问百答》和加大搬迁群众后续扶持力度指导性文件工作中,将拆旧复垦、安置房产权作为重要内容予以认真研究,力求提出科学合理、符合基层工作实际的指导性意见和工作要求。
三是规范政策制定程序。交通扶贫方面,在交通领域政策制定过程中突出体现脱贫攻坚要求,在制定相关规划、政策过程中,优先考虑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的诉求,把有效支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放在突出位置,加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对外运输通道建设。生态扶贫方面,《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规划(2024—2024年)》中期调整意见等,均按要求提请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委办公厅和委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完善制度程序,督促相关司局在制定及出台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性文件的过程中,进一步规范政策制定及报批程序,确保重大政策性文件按程序上会审议、印发实施。
2.不断提高政策的针对性。何立峰同志带队,深入深度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解剖麻雀”;有关党组成员带领相关司局同志,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实地调研,深入了解不同类型地区政策执行情况,与基层干部群众共同研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底线、红线和界线执行中面临的困难,探讨因地制宜、因地施策的具体办法。就《百问百答》和加大搬迁群众后续扶持力度指导性文件起草工作制定专门方案,强化前期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结合各地工作实际,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在委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明确要求各司局、各单位在出台脱贫攻坚重大政策前必须加强调查研究,了解基层实际,避免政策“一刀切”。委内相关司局先后赴贫困地区深入调研,了解交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农村贫困人口市民化等工作进展情况,为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奠定坚实基础。
3.不断提高政策的导向性
以工代赈方面,全力推动《全国“十三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实施,及时下达年度投资计划。目前,2024年第一批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和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已切块下达相关省份。委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司局在赴新疆南疆等地调研时,专门调研以工代赈项目,与地方共同研究推动政策落实。
生态扶贫方面,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重点防护林及绿化工程、石漠化治理试点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三江源生态保护和祁连山综合治理、森林防火和湿地保护等重大生态工程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已经下达完毕,我委在投资计划文件中明确要求有关地区进一步向重点区域倾斜,优先支持“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积极配合国家林草局,加大对生态扶贫工作的指导力度,督促有关地方加快工作进度。
贫困人口有序市民化方面,会同11个部门印发实施了《关于进一步推动进城农村贫困人口优先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并有序实现市民化的实施意见》,推动在城镇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农村贫困人口优先享有基本公共服务,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经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委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2024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提出5项农村贫困人口有序市民化的针对性政策举措。
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方面,制定《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督导调研工作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试点项目开展全面督导调研。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交流试点项目进展情况,深入研究制约试点项目建设推进的各类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举措。
贫困地区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相关配套资金政策方面,已研究起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和西部连片特困地区地市级配套资金政策的通知》。
(三)进一步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任务
1.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等牵头任务落实的指导力度
一是加强政策宣讲解读。4月初,举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宣讲会,面向有关省份业务骨干,结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易地扶贫搬迁有关问题,集中宣讲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印发多期《“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指引》,推介各地在住房面积控制、拆旧复垦、安置房产权办理、安置点规划选址等方面的经验做法,通报负面典型,供各地学习借鉴。从地方遴选了一批思路清晰、框架结构合理、政策把握比较到位的县级易地扶贫搬迁年度实施方案,向全国发展改革系统进行宣传推介,强化安置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产业发展、就业等方面的指导,推动地方在制定和执行实施方案时更加科学合理。组织开展2024年首轮易地扶贫搬迁监管巡查。4月11日至12日,在贵州省召开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现场会,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胡春华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总结分析易地扶贫搬迁特别是后续扶持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各地实地观摩贵州省安置点后续扶持措施落实情况,就安置区选址、安置区资源环境承载、后续产业发展、劳动力吸纳和就业、拆旧复垦等情况交流经验做法,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后续扶持重点工作。按照会议要求,正在起草加大搬迁群众后续扶持力度的指导性文件。
二是推动以工代赈进一步发挥“赈”的作用。组织赴深度贫困地区调研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情况,看望务工贫困群众,了解劳务报酬发放情况,与基层干部群众共同探讨如何进一步发挥“赈”的作用。在4月1日召开的全国发展改革系统脱贫攻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要求有关地方认真研究谋划一批与群众脱贫关联更紧密、受益对象更精准的以工代赈项目,充实完善项目库;切实做好贫困群众动员工作,组织更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工程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能用人工就尽量不用机械,尽量不用专业队伍;按照劳务报酬不低于中央资金10%的比例,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目前,正在抓紧研究起草进一步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作用的指导性文件,筹备召开以工代赈工作现场会。
三是加强对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工作的检查评估。印发了《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2024年工作要点》,明确年度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推动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革命老区的支持力度。召开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第六次会议,委托有关机构对赣闽粤原中央苏区规划实施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推进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落地实施。在4月1日召开的全国发展改革系统脱贫攻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对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地方着力推动陕甘宁、赣闽粤、左右江、大别山、川陕等5个重点革命老区规划的实施,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培育壮大优势产业,加快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动老区如期脱贫加快发展,确保各项目标、重点任务、支持政策落到实处,于会后印发有关通知,督促地方全力推进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和振兴发展。
四是加强对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吉林、安徽、重庆、贵州、四川、西藏、陕西等7个试点省份11个试点项目最新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梳理分析试点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收集整理各试点地方的意见建议。制定督导调研工作方案,会同自然资源部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抽调相关省份发展改革部门业务骨干,对试点项目开展全面督导调研,与省级有关部门、县乡村干部群众和项目单位座谈,深入了解试点项目的进展情况、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相关意见建议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组织召开部门专题会,深入研究破解制约试点项目建设进度和相关问题的有效途径。
2.切实履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单位职责
一是加强与配合单位的沟通协调。委党组成员多次参加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的会议和调研,参与研究制定领导小组2024年工作要点,及时就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3月14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罗文同志带队赴国务院扶贫办座谈交流,共同研究易地扶贫搬迁、对口支援等工作。在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就搬迁人口分省规模确定、地方政府债下达、搬迁对象后续扶持等工作多次与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沟通衔接,强化政策协调。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研究起草加大搬迁群众就业帮扶的指导性文件。与审计署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问题线索信息共享,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3月6日,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近期工作,对《进一步推动进城农村贫困人口优先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并有序实现市民化2024年工作要点》进行了讨论,目前已正式印发。4月2日,组织国务院扶贫办等10个部门单位、部分省市发展改革委和专家召开现场会,就保障进城农村贫困人口优先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主要做法进行了研究和交流。3月15日,组织召开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六次会议,组织15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研究部署《2024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讨论制定推动农村贫困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的针对性政策举措。3月16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勇同志与国家林草局负责同志,就加大贫困地区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倾斜支持力度、做好生态扶贫工作进行深入沟通并开展专题研究。3月29日,组织国务院扶贫办、交通运输部、铁路局、民航局、邮政局、能源局、铁路总公司等单位相关司局召开部门沟通协调会议,调度交通扶贫、光伏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帮助协调相关重大问题。此外,有关司局在起草脱贫攻坚相关文件时,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二是督促国家能源局研究解决光伏扶贫存在的问题。2月14日,委基础司与能源局新能源司负责同志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2月28日,向能源局发送《关于督促研究解决光伏扶贫相关问题的函》,督促能源局逐条梳理问题,逐条细化整改措施、整改目标,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3月19日至20日,委基础司联合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等单位相关司局,赴吉林省调研光伏扶贫,对光伏扶贫电站规划建设、运行维护、补贴发放等工作予以督促指导。4月4日,向能源局发送《关于督促持续做好光伏扶贫整改工作的函》,针对赴吉林调研了解到的光伏扶贫工作实际,请能源局加强对全国各地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收益分配等方面具体工作的指导,按照职责分工会同各方认真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发现的光伏扶贫问题整改工作。能源局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逐条逐项研究明确整改措施,印发会议纪要,制定光伏扶贫巡视整改清单,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严把项目规模审核,能源局已联合国务院扶贫办依托全国光伏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光伏扶贫项目审核,严格审核程序,将于近期下达“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持续强化跟踪指导,会同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先后赴内蒙古和吉林调研光伏扶贫,实地考察村级电站、集中电站特别是审计存在问题的扶贫电站,对光伏扶贫运行维护、补贴发放等工作予以督促指导,认真落实整改要求。及时发放有关补贴,能源局已会同国务院扶贫办梳理审核汇总光伏扶贫项目补贴资金需求,配合完成第二批光伏扶贫财政补助目录项目申报和审核工作。目前,财政部已根据审核结果,公布了第二批光伏扶贫财政补助目录,补贴资金近期将拨付到位。
(一)驻委纪检监察组主动加强扶贫领域监督
1.针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2024年1月30日,成立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脱贫攻坚巡视整改工作,将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列入驻委纪检监察组2024年工作要点。制定监督国家发展改革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方案、自身落实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以及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台账。加强督导,派员参加国家发展改革委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4次;加强监督,派员参加委党组成员带队赴地方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专题调研。召开驻委纪检监察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派员参加并督导驻在部门14个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
2.深入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认真研究解决监督检查发现的脱贫攻坚问题。研究制定《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移交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机制。认真梳理排查中央第七巡视组移交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问题线索,对其中可能涉及地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线索转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对审计署2024年扶贫审计发现、监督检查及信访举报涉及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逐一进行了梳理排查,对其中涉及地方的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及时转交有关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派员会同驻在部门赴地方对有关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对按照管辖权限办理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加强督办。
(二)进一步加强对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
1.充分运用调度监管手段,强化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管理。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等脱贫攻坚项目定期开展调度,督促地方及时填报更新项目信息,编发《中央预算内投资脱贫攻坚项目监测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地方抓紧整改。截至3月底,已完成加强重大项目库管理的整改任务,在重大项目库中增加了脱贫攻坚专栏和“请准确填写项目信息,及时更新变化情况”的弹窗提示,相关司局在专栏内可以直接查看扶贫领域项目相关信息,督促各地发展改革委及时在重大项目库中更新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工程相关信息,配合做好调度工作。
2.健全易地扶贫搬迁监管机制,调动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形成监管合力
一是制定《2024年易地扶贫搬迁监管巡查工作方案》。从4月份开始,以搬迁任务较重的省份和13个已接受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的省份为重点,围绕各地在搬迁对象识别认定、安置点选址、住房面积控制、群众自筹标准、工程项目建设、住房质量安全、资金拨付使用、后续脱贫措施、拆旧复垦、社区融入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审计发现问题开展常规性监管巡查和机动式监管巡查,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对于巡查发现问题比较严重的,将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涉及违规违法的问题线索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对巡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采取印发政策指引等多种方式向全国推介。
二是建立易地扶贫搬迁监管巡查专业人员储备库。从22个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省份、15个委属单位,以及有关咨询评估机构遴选了220余名业务骨干,组建了国家易地扶贫搬迁监管巡查专业人员储备库。分批对储备库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规范政策执行和问题认定相关标准、主要巡查内容和方式,不断提高检查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4月初,已组织召开2024年易地扶贫搬迁监管巡查工作培训启动会,对第一批监管巡查人员进行了全面培训。
三是印发《关于上下联动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监管巡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国家层面开展的常规性监管巡查以工作薄弱地方和易发多发性问题为重点,合理控制检查频次、逐步扩大巡查对象覆盖面;机动式监管核查按照及时响应、直面问题、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要求和方式进行,确保核查结论真实、准确、客观。省级层面的监管自查,要结合本省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制定年度监管自查工作方案,实化细化监管自查内容,按照“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要求开展监管自查工作。《通知》还要求,要严格控制监管巡查次数,坚决防止兴师动众、重复扎堆、层层加码;不断优化监管巡查方式,不得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层层报材料,注重监管巡查与奖励激励相结合。
四是开展2024年度第一轮常规性监管巡查。4月初,以委地区振兴司、评估督导司有关人员为基本班底,从国家易地扶贫搬迁监管巡查专业人员储备库中选调地方业务骨干,赴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指出易地扶贫搬迁存在问题的有关省份开展第一轮监管巡查,已形成巡查报告和整改通知,与部分省份易地扶贫搬迁牵头部门负责同志交换了意见。
3.加强对发展改革系统督促指导
一是督促地方发展改革部门采取措施切实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存在的问题。通过组织召开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宣讲会、编制印发《“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指引》、推介优秀县级易地扶贫搬迁年度实施方案、开展2024年监管巡查等工作,督促指导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就搬迁对象识别不精准、工程进度缓慢、资金管理拨付不规范、后续帮扶措施不力等问题切实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建立监管巡查问题整改台账,对问题省份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多种方式督促整改。同时,编写《百问百答》,以问答形式对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边界进行了明晰,对搬迁对象识别认定、安置点规划选址、项目前期资料、工程建设程序、房屋质量安全、人均建设面积、自筹标准、不动产权办理、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拆旧复垦和土地增减挂交易、搬迁群众后续扶持和社会融入等方面的问题和疑惑进行逐一解答。组织22个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省份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现场会,专门就搬迁群众后续扶持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和督促指导。
二是针对湖南涟源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围标串标等典型案例,在发展改革系统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形成震慑。编制印发《发展改革情况通报》,在全系统对湖南省涟源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围标串标等负面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请有关省份发展改革委结合本次负面典型案例通报,选择一批负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违纪违法行为形成震慑效应。在4月份召开的全国发展改革系统脱贫攻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我们再次进行通报,要求对发现的问题,敢于较真碰硬、响鼓重锤,该通报的通报、该约谈的约谈,对发现的违规违纪线索,该移交的坚决移交,决不姑息。
(三)着力整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
1.针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专门台账,健全整改运行机制,加强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跟踪督办
一是经委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委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实施《关于持之以恒做好各类监督检查发现我委脱贫攻坚方面存在问题整改的工作安排》,健全各类监督检查发现我委脱贫攻坚整改跟踪机制。
二是及时梳理更新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脱贫攻坚问题台账,安排各司局组织专门力量对2024年12月份以来考核、大督查、审计、第三方评估等各类监督检查指出的脱贫攻坚方面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在此基础上,持续完善更新《2024年12月以来我委收到的脱贫攻坚各类监督检查需整改问题清单》。
三是较真碰硬推动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脱贫攻坚问题整改落实。委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问题清单》动态更新,定期调度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委领导。及时通报2024年省级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结果,督促指导有关省份抓紧做好问题整改。
四是把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和此次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结合起来,纳入“1+N”整改方案,与巡视整改“三张清单”统一安排部署,一体整改解决。
2.通报国务院扶贫办反馈的2024年度脱贫攻坚重要政策措施第三方评估结果并部署改进提升工作
一是在委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集中通报了国务院扶贫办2024年4月转来的《关于反馈脱贫攻坚政策措施第三方评估结果的函》。目前,我委收到的所有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文电,全部第一时间呈送委领导。
二是委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有关司局对《决定》进展情况进行了多次自查和调度,2月底又进行了再次调度,形成了《决定》第三方评估反馈结果后工作改进提升进展情况表,在委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进行通报,推动有关司局对标对表第三方评估结果特别是评估指出的需优化提升之处,持续改进有关工作,确保我委牵头的脱贫攻坚任务落地落实落细,进一步提升脱贫攻坚工作质量和成效。
三是有关司局对标对表第三方评估结果,围绕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认真分析和深入研究,制定改进工作方案。截至3月底,已印发实施《关于为进城农村贫困人口优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市民化的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推动进城农村贫困人口优先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并有序实现市民化的实施意见》《关于督察〈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落实情况的通知》《易地扶贫搬迁事中事后监管巡查工作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等。同时,发挥跨部门工作机制作用,不定期召开铁路项目前期工作联络员会议,强化调度督查,协调解决问题,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三、进一步提升定点扶贫工作质量和成效,推动解决“定点帮扶不够精准”的问题
(一)积极谋划创新帮扶举措,统筹兼顾短期效果与长远发展
一是印发《2024年定点扶贫工作计划》,改变简单给钱给物的传统帮扶方式,更加注重利长远的帮扶举措,立足定点扶贫县具体实际和现实需求,研究提出多项具体举措,逐项明确责任司局和单位,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
二是推动各司局、各委属单位先后赴定点扶贫县开展调研,通过开展诚信教育、资助贫困大学生等方式切实提高帮扶成效。组织下派定点扶贫县挂职干部,围绕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指导挂职干部开展蹲点调研。将挂职干部提交的调研报告在内网专栏公布,择优以我委政务信息形式上报,并在中国经济导报、中国改革报“定点扶贫在路上”专栏刊登,调研报告汇编送委领导、相关司局和挂职干部参阅。
三是开展“援智灵寿”系列培训,针对党政干部、农村青年人才、中小学校长教师等不同人群,邀请专家学者、致富带头人,深入一线面对面开展专题培训。组织专家赴汪清县开展《汪清县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宣介及乡村振兴战略政策培训。推动各司局、各委属单位与定点扶贫县贫困村党支部开展支部共建、结对帮扶。
四是协调阿里巴巴集团、京东集团、中益善源公司、供销e家等企业参与机关消费扶贫工作,帮助定点扶贫县销售农产品75万元。委属单位从定点扶贫县招聘合同制幼儿园教师1人,其他贫困地区招聘服务员3人。
(二)指导培育壮大优势产业,着力解决定点扶贫县产业发展后劲不足问题
一是赴河北灵寿县、吉林汪清县、广西田东县3个定点扶贫县,围绕压茬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通过实地走访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和易地扶贫搬迁户,深入了解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情况,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二是指导定点扶贫县完善县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目前,灵寿县、汪清县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拟于近期提交县委、县政府审议;田东县规划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拟报县委常委会审议。
三是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印发首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名单的通知》,加强对有关定点扶贫县的工作指导和倾斜支持。印发第二批示范园创建通知,指导定点扶贫县做好申报工作。协调帮助汪清县大北沟村建设木耳摆栽基地项目、耕地旱改水项目和黑果花楸种植项目。
四是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定点扶贫县农业产业发展的帮扶,协调组织定点扶贫县参加4月初举办的“三区三州”农产品产销对接专场活动,推动定点扶贫县特色优质农产品出村进城,与电商、经销商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
(三)择优选派挂职干部,确保“尽锐出战”
一是已形成《国家发展改革委机关和委属单位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24—2024年)》提纲,将脱贫攻坚专项人才队伍建设单列,正在抓紧起草完善,争取按时印发实施。在2024年选派一批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干部到贫困地区帮扶锻炼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了挂职干部座谈会,深入了解定点扶贫县脱贫情况和实际需求,力求在选派下一批干部时,进一步精准匹配挂职岗位,切实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2024年12月,从农经司选派一名优秀年轻干部担任灵寿县马家庄村“第一书记”,与前任“第一书记”压茬交接。
二是进一步落实《中共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关于加强干部挂职锻炼促进系统融合统筹的意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委下派挂职锻炼干部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委挂职锻炼、援派干部工作督促检查的通知》两项制度,通过定期编印《国家发展改革委挂职锻炼工作通讯》,对每人每月开展工作、在岗请假和提交调研报告等情况进行调度和通报,接受全委和挂职地方的监督。督促挂职干部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对于未按程序报批的,及时约谈干部本人和派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要求挂职干部工作组领队,严格按要求加强挂职干部工作的督促检查,每月做好情况汇总和成果上报等工作,压紧压实管理责任。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在加强下派挂职锻炼干部管理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挂职干部待遇保障,及时了解和协调解决挂职干部实际困难,解决挂职干部后顾之忧。
三是制定挂职干部培训计划,2024年将专门针对挂职干部举办1期能力提升培训班,对挂职干部开展扶贫政策、蹲点调研、撰写政务信息、招商引资、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工作能力等内容培训,进一步提升挂职干部工作能力。将挂职干部统筹纳入《2024年“援智灵寿”系列培训方案》培训范围,有针对性地安排挂职干部参加相关专题学习。建立定期学习机制,指导3个定点扶贫县挂职干部分别成立学习小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党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和委党组关于脱贫攻坚重点任务要求以及地方脱贫工作安排等,定期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专题学习。